云南教你考“事”系列讲座--云南医疗卫生
教你考“事”系列讲座--云南医疗卫生
2025-04-17 17:27来源:泸水市人民政府
共招1人。
04月17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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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市卫生监督干部队伍稳定,全力服务泸水市经济社会发展,经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卫生监督所协管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新招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农村、城镇户口不限。
2.年龄在40周岁(1985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医学护理专业为主,持有资格证书优先。
4.熟悉相关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
5.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6.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开除公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职责
负责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合同签订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泸水市卫生监督所将招聘公告通过泸水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7日至4月18日(上午8: 30-12:00, 下午14:30-18:00 )。
2.报名地点:泸水市卫生监督所二楼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乡(镇)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泸水市卫生监督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2张;
(3)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由泸水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资格审查并公示,负责统一时间进入招聘面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理论知识。
面试时间: 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 30-15:30
地点:泸水市卫生监督所2楼会议室。
(五)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公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 1,考察工作与资格复审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公开招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情况,不良嗜好情况,能否适应岗位情况评估等,由所班子讨论研究,予以录用。
(六)体检
考察合格后由卫生监督所通知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泸水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录用资格。
(八)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应聘人员无异议的,将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用合同实行每年一签。
五、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标准约为3500元(含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泸水市卫生监督所签订劳动合同,由卫生监督所进行日常管理。
六、其他事项
1.每名考生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两个以上岗位。
2.咨询电话: 0886-3625705。
3.本公告考务事项由泸水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泸水市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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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市卫生监督干部队伍稳定,全力服务泸水市经济社会发展,经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卫生监督所协管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新招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农村、城镇户口不限。
2.年龄在40周岁(1985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医学护理专业为主,持有资格证书优先。
4.熟悉相关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
5.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6.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开除公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职责
负责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合同签订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泸水市卫生监督所将招聘公告通过泸水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7日至4月18日(上午8: 30-12:00, 下午14:30-18:00 )。
2.报名地点:泸水市卫生监督所二楼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乡(镇)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泸水市卫生监督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2张;
(3)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由泸水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资格审查并公示,负责统一时间进入招聘面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理论知识。
面试时间: 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 30-15:30
地点:泸水市卫生监督所2楼会议室。
(五)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公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 1,考察工作与资格复审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公开招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情况,不良嗜好情况,能否适应岗位情况评估等,由所班子讨论研究,予以录用。
(六)体检
考察合格后由卫生监督所通知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泸水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录用资格。
(八)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应聘人员无异议的,将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用合同实行每年一签。
五、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标准约为3500元(含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泸水市卫生监督所签订劳动合同,由卫生监督所进行日常管理。
六、其他事项
1.每名考生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两个以上岗位。
2.咨询电话: 0886-3625705。
3.本公告考务事项由泸水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泸水市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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