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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2025-04-17 17:09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1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具体要求详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除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2.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本科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协作能力;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公务员试用期的;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入情形的。

(三)公务员登记、年龄、中共党员身份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在我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报名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至4月30日,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g_liuy@fsdr.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5年选调报名+姓名+联系电话),收到“已收到报名材料”的回复邮件视为有效报名。

3.报名材料

(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名册表》(附件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手写签名并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任现职务职级文件等材料扫描件,近期小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3)个人介绍材料。

(4)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表彰奖励的文件、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以内)等。没有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近,并提供课程及成绩单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按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局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进行资格复核。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不足1:5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4.考生总成绩按以下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考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成绩按零分计算。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并在规定的医院开展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

(五)考察

体检合格,我局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中共预备党员需审查发展党员档案)。考察对象达不到选调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作考察不合格处理。考察中发现个人档案或有关材料存疑的,考生需积极协助提供有关资料,由有关单位依法依规作出认定,自考察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解决存疑问题的,不予转任。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我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四、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调职位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四级主任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我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57-83335419。

点击查看>>>

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

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名册表

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4.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7日

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具体要求详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除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2.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本科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协作能力;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公务员试用期的;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入情形的。

(三)公务员登记、年龄、中共党员身份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在我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报名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至4月30日,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g_liuy@fsdr.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5年选调报名+姓名+联系电话),收到“已收到报名材料”的回复邮件视为有效报名。

3.报名材料

(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名册表》(附件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手写签名并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任现职务职级文件等材料扫描件,近期小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3)个人介绍材料。

(4)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表彰奖励的文件、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以内)等。没有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近,并提供课程及成绩单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按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局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进行资格复核。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不足1:5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4.考生总成绩按以下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考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成绩按零分计算。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并在规定的医院开展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

(五)考察

体检合格,我局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中共预备党员需审查发展党员档案)。考察对象达不到选调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作考察不合格处理。考察中发现个人档案或有关材料存疑的,考生需积极协助提供有关资料,由有关单位依法依规作出认定,自考察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解决存疑问题的,不予转任。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我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四、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调职位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四级主任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我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57-83335419。

点击查看>>>

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

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名册表

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4.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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