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法院系统 |
工作单位 |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单位性质 |
法院系统 |
省份 |
山西 |
职位信息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职位1 |
职位简介 |
从事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等相关工作 |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本科:法学类(0301);研究生:法学(0301),法律★(0351)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无 |
| 基层工作年限 |
无要求 |
其他信息
| 体检考察比例 |
1:1 |
笔试考区 |
运城 |
| 其他说明 |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做出说明,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省级司法部门盖章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客观题、主观题)。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2.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公安、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须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应院校学历。 |
备注
应届毕业生职位;限男性;本科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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