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单位代码 |
33025 |
工作单位 |
泉州市基层法院 |
单位性质 |
审判机关 |
机构层级 |
县(市、区)直 |
工作地点 |
泉州市县区级 |
省份 |
福建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04 |
职位名称 |
鲤城区、泉港区、晋江市、安溪县、永春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大职位) |
职位简介 |
从事庭审记录、文书送达等审判执行辅助工作。鲤城区、泉港区、晋江市、安溪县、永春县人民法院各1名。 |
职级 |
五级法官助理及以下 |
招录人数 |
5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21.法学类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学历类别 |
全日制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民族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5周岁以下 |
经历要求 |
不限 |
户籍要求 |
全国 |
其他条件 |
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学位类型为法学。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职位。 |
其他信息
所属地区 |
泉州 |
试卷类型 |
A类(通用) |
专门职位 |
非专门职位 |
联系方式 |
庄女士0595-22139518 |
备注
要求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录用标准:符合《法官法》及有关回避规定;开考比例:不限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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