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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茂名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6-08-10 09:33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1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信宜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安排到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信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和信宜市法学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信宜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 现任管理岗位九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及以上;

4.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8月7日后出生,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5. 学历及专业要求具体见《岗位表》(附件1);

6. 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其中近三年曾获得过一次及以上优秀等次;

7.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8. 如现聘岗位等级高于选聘岗位等级的,须同意以选聘岗位要求的等级聘任;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 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试用期事业单位人员,在任职试用期内干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4.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 报名地点:信宜市迎宾大道北332号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2楼政法队伍建设指导股(干部股),联系电话:0668-8863099。

4.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双面打印; (2)报名登记表须加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5)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及近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6)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7)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2张。

五、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由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对考生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由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

1. 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谈,了解考生的工作表现,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生进行初步筛选,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 面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拟选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程序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发现不合符合条件的,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聘资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法队伍建设指导股(干部股)咨询,联系电话:0668-8863099。

点击查看>>>

1. 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 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信宜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安排到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信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和信宜市法学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信宜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 现任管理岗位九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及以上;

4.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8月7日后出生,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5. 学历及专业要求具体见《岗位表》(附件1);

6. 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其中近三年曾获得过一次及以上优秀等次;

7.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8. 如现聘岗位等级高于选聘岗位等级的,须同意以选聘岗位要求的等级聘任;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 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试用期事业单位人员,在任职试用期内干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4.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 报名地点:信宜市迎宾大道北332号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2楼政法队伍建设指导股(干部股),联系电话:0668-8863099。

4.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双面打印; (2)报名登记表须加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5)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及近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6)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7)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2张。

五、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由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对考生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由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

1. 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谈,了解考生的工作表现,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生进行初步筛选,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 面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拟选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程序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发现不合符合条件的,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聘资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法队伍建设指导股(干部股)咨询,联系电话:0668-8863099。

点击查看>>>

1. 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 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下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信宜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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