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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清远市阳山县教育系统竞争性选拔学校校长公告

2026-07-20 09:03来源:阳山县人民政府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2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专业标准》《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清远市教育“三年改革攻坚”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持续深化阳山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校(园)长队伍,经阳山县教育系统校(园)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竞争性选拔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正职和后备库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后备干部库设置

(一)选拔岗位。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正职若干名,具体空缺岗位数以县教育局党组核定年度空缺为准。

(二)校级正职后备干部库。本次选拔综合成绩优秀、未获岗位任用人员纳入校级正职后备干部库,库内有效期3年。县域校(园)长正职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后备库择优选拔使用。

二、选拔范围

阳山县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满足以下任职年限条件之一:

1.现任或曾任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副校长、副园长,任职满2年及以上;

2.担任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任职满3年及以上;

3.县教育局内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层干部任职满2年及以上,校内副职、中层任职年限可累计;

4.县教师发展中心副职任职满2年及以上,或中层干部任职满3年及以上,校内副职、中层任职年限可累计。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掌握学生成长规律,业界声誉良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及调适外部环境。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品行修养良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且已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中学校长应已担任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2年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3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5.应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取得的,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差异化县域特色条件

1.教学业绩准入制。报名人员须提交近3年教学成绩或分管工作业绩佐证材料,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核验排名。近3年教学成绩、分管工作成效在本县排名后40%、县直学校(或局机关、教师发展中心同类人员中)排名后30%的,不得报名参与竞聘。

2.年龄梯度要求。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3.扎根基层导向。优先考虑长期在乡镇薄弱学校任职、主动参与乡村教育攻坚、成功推动学校提质增效的干部。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取消报名及参选资格,已入选的取消任用资格: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存在师德师风违规违纪查实记录、被纳入师德黑名单的;

4.近3年分管领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校园舆情、群体性维稳事件,本人负直接或主要领导责任的;

5.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酒驾醉驾、违法违纪等行为的;

6.材料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的;

7.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

四、选拔实施流程(总周期25个工作日)

本次选拔分九大环节,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全程监督:

(一)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步在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县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示栏发布,接受系统内人员咨询。

(二)多渠道报名推荐(5个工作日)

实行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乡镇党委、政府推荐、县直单位推荐四种渠道,推荐效力等同。

1.报名材料:《阳山县教育系统公开竞争性选拔学校校长报名推荐表》、任职文件、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近3年业绩佐证、获奖证书、各类推荐材料;所有材料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

2.材料提交地点: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多部门联合资格联审(5个工作日)

由教育局人事股、教师发展中心、德安股、基财股联合开展资格、业绩、安全、财务综合审核,联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确定正式参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任一环节核查不合格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四)实绩考核与民主测评(占总成绩30%,总30分)

1.工作实绩20分:按教学、德育安全、后勤行政三类岗位实行台账量化打分,无佐证材料不予计分;设置基础赋分、加分、负面扣分机制。

2.民主测评10分:工作组入校开展测评,参评教职工不少于单位在编在岗70%;综合认可度低于70%直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实践能力测试(第三方组织,占总成绩40分,总分4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20分)+ 教育案例情景模拟(20 分)模式,全程录音录像、异地考官回避,重点考察办学管理、应急处置、沟通统筹能力。

(六)案例诊断与治校方略考评(第三方组织,占总成绩30%,总分30分)

考生基于本县匿名真实学校办学数据、督导报告、师生情况,封闭撰写诊断方案与治校规划,考察问题研判、系统办学、改革规划能力。

(七)综合评议与差额考察

1.综合成绩核算。综合成绩=实绩师德考核(30%)+ 实践能力测试(40%)+治校方略考评(3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数量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以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组织考察。由县教育局组建联合考察组,开展全面组织考察。

(八)集体研究、人选公示

1.集体研究。县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表决确定拟任用初步人选及后备库人选;

2.人选公示。人选名单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考生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姓名、年龄、学历、职务、综合成绩等信息;公示期间收到实名举报线索立即核查,查实影响任用的依次递补。

(九)组织任用与岗前培训

1.开展组织提拔任用程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干部提拔程序办理任用手续;未获岗位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校级正职后备干部库;

2.签约承诺。新任校(园)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师德师风承诺书》《廉洁从教承诺书》;

3.上岗培训。统一参加不少于40学时新任校(园)长岗前培训。

五、任用管理与考核退出机制

(一)试用期与任期制度

1.试用期。新任校(园)长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教育局组织专项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者,免去正职职务,退回原专业技术岗位,不予续任。

2.任期制。正式任职后实行5年任期制。任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终期考核双重考核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任期考核不称职的,按退出机制处理。

(二)动态能下退出机制

任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免去正职职务,调整回普通教学岗位:

1.学校(幼儿园)教学质量连续两年下滑,且综合排名处于本县后10%,经督导评估无明显提质成效的;

2.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师德师风案件、重大群体性信访维稳事件,本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领导责任的;年度考核不合格、任期考核不称职,或民主测评综合认可度连续两年低于60%的;

3.存在廉洁问题、作风问题被查实,不适宜继续担任校级正职的;

4.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履职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5.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6.存在其他问题需要调整或者处理的。

(三)后备库动态管理

1.入库条件。本次选拔综合成绩排名前列但未获得岗位任用的人员,纳入校级正职后备干部库。入库人员须满足年龄要求:截至入库之日,男性不超过52周岁、女性不超过47周岁,确保入库后至少能任职满一个任期(5年),具体人员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

2.培养使用。后备库人员由县教育局党组跟踪培养,定期考核(每半年一次),优先安排参与重点工作、薄弱学校帮扶、专项培训等历练机会。

3.优先选用。3年内县域学校正职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后备库中择优选拔使用。后备库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未任用的自动出库。

4.动态调整。后备库人员若出现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师德问题等情形,立即出库。如后备库人员出现空缺,由县教育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增补。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渠道

(一)严格回避制度。凡与参选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考官、考察人员,必须主动申请回避。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涉及的相关参选人员取消资格。

(二)严格保密纪律。所有试题、评分标准、考生成绩、考察情况、讨论记录等均为内部涉密内容,严禁泄露、外传、私下打探。违者依规依纪处理。

(三)规范遴选秩序。全流程严守干部选拔相关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程序,从严防范跑官要官、拉票贿选、材料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相关违规情形,取消参选资格,全县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参与任何教育系统干部提拔、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依规处置。

(四)全程留痕归档。所有报名材料、审核记录、测评结果、面试录像(保存不少于3年)、打分表、考察材料等全部分类归档,建立专项档案,长期保存,以备核查和追溯。

(五)畅通反馈渠道。在公告发布至公示结束期间,公开反馈电话、邮箱,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对实名反馈问题逐项核查、及时答复,保障选拔工作风清气正,接受全社会监督。

1.信访举报电话:0763-7800412。

2.信访接待地点: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3.信访受理时间:公告发布至人选公示结束工作日正常上班时段。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拔所有考核细则、报名表格详见附件《阳山县教育系统公开竞争性选拔学校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山县教育系统学校校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党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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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教育系统公开竞争性选拔学校校长岗位表

阳山县教育系统公开竞争性选拔学校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阳山县教育局

2026年7月17日

为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专业标准》《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清远市教育“三年改革攻坚”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持续深化阳山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校(园)长队伍,经阳山县教育系统校(园)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竞争性选拔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正职和后备库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后备干部库设置

(一)选拔岗位。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正职若干名,具体空缺岗位数以县教育局党组核定年度空缺为准。

(二)校级正职后备干部库。本次选拔综合成绩优秀、未获岗位任用人员纳入校级正职后备干部库,库内有效期3年。县域校(园)长正职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后备库择优选拔使用。

二、选拔范围

阳山县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满足以下任职年限条件之一:

1.现任或曾任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副校长、副园长,任职满2年及以上;

2.担任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任职满3年及以上;

3.县教育局内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层干部任职满2年及以上,校内副职、中层任职年限可累计;

4.县教师发展中心副职任职满2年及以上,或中层干部任职满3年及以上,校内副职、中层任职年限可累计。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掌握学生成长规律,业界声誉良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及调适外部环境。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品行修养良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且已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中学校长应已担任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2年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3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5.应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取得的,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差异化县域特色条件

1.教学业绩准入制。报名人员须提交近3年教学成绩或分管工作业绩佐证材料,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核验排名。近3年教学成绩、分管工作成效在本县排名后40%、县直学校(或局机关、教师发展中心同类人员中)排名后30%的,不得报名参与竞聘。

2.年龄梯度要求。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3.扎根基层导向。优先考虑长期在乡镇薄弱学校任职、主动参与乡村教育攻坚、成功推动学校提质增效的干部。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取消报名及参选资格,已入选的取消任用资格: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存在师德师风违规违纪查实记录、被纳入师德黑名单的;

4.近3年分管领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校园舆情、群体性维稳事件,本人负直接或主要领导责任的;

5.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酒驾醉驾、违法违纪等行为的;

6.材料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的;

7.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

四、选拔实施流程(总周期25个工作日)

本次选拔分九大环节,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全程监督:

(一)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步在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县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示栏发布,接受系统内人员咨询。

(二)多渠道报名推荐(5个工作日)

实行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乡镇党委、政府推荐、县直单位推荐四种渠道,推荐效力等同。

1.报名材料:《阳山县教育系统公开竞争性选拔学校校长报名推荐表》、任职文件、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近3年业绩佐证、获奖证书、各类推荐材料;所有材料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

2.材料提交地点: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多部门联合资格联审(5个工作日)

由教育局人事股、教师发展中心、德安股、基财股联合开展资格、业绩、安全、财务综合审核,联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确定正式参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任一环节核查不合格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四)实绩考核与民主测评(占总成绩30%,总30分)

1.工作实绩20分:按教学、德育安全、后勤行政三类岗位实行台账量化打分,无佐证材料不予计分;设置基础赋分、加分、负面扣分机制。

2.民主测评10分:工作组入校开展测评,参评教职工不少于单位在编在岗70%;综合认可度低于70%直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实践能力测试(第三方组织,占总成绩40分,总分4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20分)+ 教育案例情景模拟(20 分)模式,全程录音录像、异地考官回避,重点考察办学管理、应急处置、沟通统筹能力。

(六)案例诊断与治校方略考评(第三方组织,占总成绩30%,总分30分)

考生基于本县匿名真实学校办学数据、督导报告、师生情况,封闭撰写诊断方案与治校规划,考察问题研判、系统办学、改革规划能力。

(七)综合评议与差额考察

1.综合成绩核算。综合成绩=实绩师德考核(30%)+ 实践能力测试(40%)+治校方略考评(3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数量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以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组织考察。由县教育局组建联合考察组,开展全面组织考察。

(八)集体研究、人选公示

1.集体研究。县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表决确定拟任用初步人选及后备库人选;

2.人选公示。人选名单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考生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姓名、年龄、学历、职务、综合成绩等信息;公示期间收到实名举报线索立即核查,查实影响任用的依次递补。

(九)组织任用与岗前培训

1.开展组织提拔任用程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干部提拔程序办理任用手续;未获岗位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校级正职后备干部库;

2.签约承诺。新任校(园)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师德师风承诺书》《廉洁从教承诺书》;

3.上岗培训。统一参加不少于40学时新任校(园)长岗前培训。

五、任用管理与考核退出机制

(一)试用期与任期制度

1.试用期。新任校(园)长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教育局组织专项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者,免去正职职务,退回原专业技术岗位,不予续任。

2.任期制。正式任职后实行5年任期制。任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终期考核双重考核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任期考核不称职的,按退出机制处理。

(二)动态能下退出机制

任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免去正职职务,调整回普通教学岗位:

1.学校(幼儿园)教学质量连续两年下滑,且综合排名处于本县后10%,经督导评估无明显提质成效的;

2.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师德师风案件、重大群体性信访维稳事件,本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领导责任的;年度考核不合格、任期考核不称职,或民主测评综合认可度连续两年低于60%的;

3.存在廉洁问题、作风问题被查实,不适宜继续担任校级正职的;

4.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履职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5.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6.存在其他问题需要调整或者处理的。

(三)后备库动态管理

1.入库条件。本次选拔综合成绩排名前列但未获得岗位任用的人员,纳入校级正职后备干部库。入库人员须满足年龄要求:截至入库之日,男性不超过52周岁、女性不超过47周岁,确保入库后至少能任职满一个任期(5年),具体人员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

2.培养使用。后备库人员由县教育局党组跟踪培养,定期考核(每半年一次),优先安排参与重点工作、薄弱学校帮扶、专项培训等历练机会。

3.优先选用。3年内县域学校正职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后备库中择优选拔使用。后备库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未任用的自动出库。

4.动态调整。后备库人员若出现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师德问题等情形,立即出库。如后备库人员出现空缺,由县教育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增补。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渠道

(一)严格回避制度。凡与参选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考官、考察人员,必须主动申请回避。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涉及的相关参选人员取消资格。

(二)严格保密纪律。所有试题、评分标准、考生成绩、考察情况、讨论记录等均为内部涉密内容,严禁泄露、外传、私下打探。违者依规依纪处理。

(三)规范遴选秩序。全流程严守干部选拔相关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程序,从严防范跑官要官、拉票贿选、材料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相关违规情形,取消参选资格,全县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参与任何教育系统干部提拔、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依规处置。

(四)全程留痕归档。所有报名材料、审核记录、测评结果、面试录像(保存不少于3年)、打分表、考察材料等全部分类归档,建立专项档案,长期保存,以备核查和追溯。

(五)畅通反馈渠道。在公告发布至公示结束期间,公开反馈电话、邮箱,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对实名反馈问题逐项核查、及时答复,保障选拔工作风清气正,接受全社会监督。

1.信访举报电话:0763-7800412。

2.信访接待地点: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3.信访受理时间:公告发布至人选公示结束工作日正常上班时段。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拔所有考核细则、报名表格详见附件《阳山县教育系统公开竞争性选拔学校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山县教育系统学校校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党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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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教育系统公开竞争性选拔学校校长岗位表

阳山县教育系统公开竞争性选拔学校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阳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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