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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文理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2026-07-09 17:28来源:四川文理学院 人事处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6年科技系统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科才〔2026〕10号)《四川文理学院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川文理〔2020〕1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录用202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用综合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三、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没有中国大陆以外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参加宗教迷信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等问题的,或有相关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四、招聘名额与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招聘数量与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五、合同期限与薪酬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6个月服务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按照本科学历税前综合薪酬48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学历税前综合薪酬55000元/人/年。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9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发送至所报岗位联系邮箱(附件1),主题注明“科研助理报名+毕业院校+姓名”。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各用人二级单位按照规定自行组织开展,具体时间由用人二级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核

各用人二级单位根据报考岗位,开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由用人二级单位另行通知。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能力素质等方面。时间为每人7分钟以内。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各用人二级单位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二级单位官网上公布考核人员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面试成绩同分者,按能力素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心理测评及考察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复检与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后由各用人二级单位组织考生参加心理健康测评,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心理健康测评未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

5.考察

由各用人二级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依据招聘公告要求,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各用人二级单位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因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订服务协议

对综合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签约服务协议手续。

七、其他事项

聘用科研助理的项目组(团队、平台)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用人二级单位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

点击查看>>>

1. 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一览表

2. 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6年科技系统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科才〔2026〕10号)《四川文理学院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川文理〔2020〕1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录用202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用综合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三、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没有中国大陆以外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参加宗教迷信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等问题的,或有相关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四、招聘名额与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招聘数量与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五、合同期限与薪酬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6个月服务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按照本科学历税前综合薪酬48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学历税前综合薪酬55000元/人/年。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9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发送至所报岗位联系邮箱(附件1),主题注明“科研助理报名+毕业院校+姓名”。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各用人二级单位按照规定自行组织开展,具体时间由用人二级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核

各用人二级单位根据报考岗位,开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由用人二级单位另行通知。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能力素质等方面。时间为每人7分钟以内。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各用人二级单位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二级单位官网上公布考核人员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面试成绩同分者,按能力素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心理测评及考察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复检与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后由各用人二级单位组织考生参加心理健康测评,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心理健康测评未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

5.考察

由各用人二级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依据招聘公告要求,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各用人二级单位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因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订服务协议

对综合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签约服务协议手续。

七、其他事项

聘用科研助理的项目组(团队、平台)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用人二级单位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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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一览表

2. 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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