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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金华市永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1人公告

2026-07-09 17:15来源:永康人才网

共24个职位,招71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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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大队 监管看护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永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71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永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中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5年7月17日至2008年7月17日出生),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详见《永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需求表》(附件1);

3.文职辅警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及永康市职技校预警班毕业生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详见《永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需求表》(附件1);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中专、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录用;

6.报考防暴处突岗位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的,被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2.经商办企或从事与公安业务相关、存在利益关联的;

13.存在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其他单位行为的或者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永康市公安局在职在编的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止(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公安局大门西侧接报案中心辅警招录报名处(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联系电话:0579-89286826。

3.报名时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见义勇为等表彰荣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4.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报名表到报名点领取后填报。

(二)笔试

1.时间:2026年7月21日 上午9:00-11:00。

2.地点:永康市第五中学(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铁岭路99号)。

3.考试范围包括公安基本法律法规中的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部分时事政治等内容。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1.时间:2026年7月21日 下午14:30-17:00。

2.地点:永康市体育馆田径场。

测试项目及标准:(1)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测试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三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附件2)予以评分,单项35分、总分240分以上为合格;

(2)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测试1000米(女800米),以《浙江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作为达标参考依据。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若遇天气原因不宜开展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将往后顺延,并在“永康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面试

1.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按体能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在体能达标基础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结合报名人数情况,岗位需求在3人(含)以下的,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岗位需求在3人以上的,按照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五)体检

1.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岗位需求在3人(含)以下的,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岗位需求在3人以上的,按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附件4)执行,其中,报考交警110处警人员的视力检测结果为色盲或者色弱的,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永康市公安局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后,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

2.考察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重新增补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合格人员与永康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分配至永康市公安局下属单位从事辅警工作,并须服从永康市公安局岗位调配安排。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考试安排、结果公示及招聘进程中的其他重要公告将通过“永康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信息推送。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警官,联系电话:0579-89286826。

点击查看>>>

附件1.永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需求表.xls

附件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doc

附件3.浙江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附件4.浙江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doc

永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71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永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中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5年7月17日至2008年7月17日出生),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详见《永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需求表》(附件1);

3.文职辅警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及永康市职技校预警班毕业生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详见《永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需求表》(附件1);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中专、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录用;

6.报考防暴处突岗位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的,被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2.经商办企或从事与公安业务相关、存在利益关联的;

13.存在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其他单位行为的或者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永康市公安局在职在编的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止(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公安局大门西侧接报案中心辅警招录报名处(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联系电话:0579-89286826。

3.报名时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见义勇为等表彰荣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4.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报名表到报名点领取后填报。

(二)笔试

1.时间:2026年7月21日 上午9:00-11:00。

2.地点:永康市第五中学(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铁岭路99号)。

3.考试范围包括公安基本法律法规中的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部分时事政治等内容。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1.时间:2026年7月21日 下午14:30-17:00。

2.地点:永康市体育馆田径场。

测试项目及标准:(1)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测试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三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附件2)予以评分,单项35分、总分240分以上为合格;

(2)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测试1000米(女800米),以《浙江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作为达标参考依据。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若遇天气原因不宜开展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将往后顺延,并在“永康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面试

1.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按体能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在体能达标基础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结合报名人数情况,岗位需求在3人(含)以下的,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岗位需求在3人以上的,按照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五)体检

1.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岗位需求在3人(含)以下的,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岗位需求在3人以上的,按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附件4)执行,其中,报考交警110处警人员的视力检测结果为色盲或者色弱的,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永康市公安局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后,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

2.考察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重新增补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合格人员与永康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分配至永康市公安局下属单位从事辅警工作,并须服从永康市公安局岗位调配安排。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考试安排、结果公示及招聘进程中的其他重要公告将通过“永康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信息推送。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警官,联系电话:0579-8928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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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永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需求表.xls

附件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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