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6年四川社区工作者笔试备考资料包
2026年四川社区工作者笔试备考资料包
2026-06-24 16:48来源:雅安人事考试网
共招18人。
06月24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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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荥经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加强我县社区治理工作,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按照《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川社工〔2024〕13号)《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 荥经县民政局 荥经县财政局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荥组通〔2023〕34号)要求,现就荥经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荥经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荥经县户籍或在荥经县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以户口本、户籍证明、居住证为准或工作单位签字认可的在荥经县范围内工作满1年及以上证明和1年及以上本人银行工资流水证明或社保参保明细等),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2008年7月3日);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荥经县社区工作者在岗人员;
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
8.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考生查阅公告和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名,一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7月1日-7月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1楼会议室(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同心下街6号)。
(三)报名资料和要求
1.《荥经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需粘贴1张本人近期彩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蓝底或红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荥经县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荥经县外户籍的,需提供相应公安机关签字盖章认可的在荥经县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暂住证(居住证),或工作单位签字认可的在荥经县范围内工作满1年及以上证明和1年及以上本人银行工资流水证明或社保参保明细等;
5.尚未获得毕业证的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相关书面材料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同步提交以下加分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类表彰的,须提供相关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有服务证的,可提供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无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人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当地县项目办(团县委、县人社局、县委社工部、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盖章签字认可的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或服务协议)及每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9.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考生因故不能参加报名而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供委托双方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荥经县严道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6年7月7日至7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1楼会议室(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同心下街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适度调减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调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50%+加分成绩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含法律法规、社工专业相关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日期。2026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3.笔试加分事项。
(1)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分别加1分、2分、5分,按最高资格证书加分,不累计加分;
(2)获得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5分,按最高等级表彰加分,不累计加分;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人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年度考核合格满一年的加2分,满两年的加4分,满三年的加6分;
(4)退役军人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事项的,按最高者加分,加分总分不超过6分。未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有关事宜,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2.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
3.面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因考生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缺额的,由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招聘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荥经县严道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信用、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严道街道办事处根据以上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对提出的考察意见负责。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荥经县严道街道办事处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 荥经县民政局 荥经县财政局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荥组通〔2023〕34号)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后,由严道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 荥经县民政局 荥经县财政局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荥组通〔2023〕34号)有关待遇报酬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文件处理,对报考人员全程“放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0835-7722929
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0835-5801197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7621285
监督电话:
中共荥经县纪委:0835-7622636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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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 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4日
为进一步健全荥经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加强我县社区治理工作,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按照《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川社工〔2024〕13号)《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 荥经县民政局 荥经县财政局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荥组通〔2023〕34号)要求,现就荥经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荥经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荥经县户籍或在荥经县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以户口本、户籍证明、居住证为准或工作单位签字认可的在荥经县范围内工作满1年及以上证明和1年及以上本人银行工资流水证明或社保参保明细等),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2008年7月3日);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荥经县社区工作者在岗人员;
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
8.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考生查阅公告和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名,一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7月1日-7月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1楼会议室(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同心下街6号)。
(三)报名资料和要求
1.《荥经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需粘贴1张本人近期彩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蓝底或红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荥经县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荥经县外户籍的,需提供相应公安机关签字盖章认可的在荥经县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暂住证(居住证),或工作单位签字认可的在荥经县范围内工作满1年及以上证明和1年及以上本人银行工资流水证明或社保参保明细等;
5.尚未获得毕业证的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相关书面材料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同步提交以下加分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类表彰的,须提供相关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有服务证的,可提供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无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人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当地县项目办(团县委、县人社局、县委社工部、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盖章签字认可的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或服务协议)及每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9.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考生因故不能参加报名而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供委托双方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荥经县严道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6年7月7日至7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1楼会议室(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同心下街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适度调减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调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50%+加分成绩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含法律法规、社工专业相关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日期。2026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3.笔试加分事项。
(1)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分别加1分、2分、5分,按最高资格证书加分,不累计加分;
(2)获得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5分,按最高等级表彰加分,不累计加分;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人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年度考核合格满一年的加2分,满两年的加4分,满三年的加6分;
(4)退役军人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事项的,按最高者加分,加分总分不超过6分。未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有关事宜,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2.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
3.面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因考生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缺额的,由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招聘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荥经县严道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信用、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严道街道办事处根据以上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对提出的考察意见负责。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荥经县严道街道办事处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 荥经县民政局 荥经县财政局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荥组通〔2023〕34号)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后,由严道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 荥经县民政局 荥经县财政局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荥组通〔2023〕34号)有关待遇报酬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文件处理,对报考人员全程“放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0835-7722929
中共荥经县委社会工作部:0835-5801197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7621285
监督电话:
中共荥经县纪委:0835-762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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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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