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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招聘3人公告

2026-06-22 11:03来源: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共招3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为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专科医疗机构。医院现由结核病院区和公卫中心院区组成。医院是中国结核病专科医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国家结核病临床中心副主委单位、中国结核病临床试验合作中心副主委单位、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分会常委单位。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疗质量控制岗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

2.熟悉医疗质量管理理论、核心制度、病历规范、等级评审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3.身心健康,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能胜任医院日常医疗质控现场检查及相关工作。

4.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强。

5.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26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应聘人员条件不符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1.通过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环节。笔试为专业理论知识考核,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

2.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由医院人事科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招聘期间请注意查收。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资格被取消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由医院人事科通知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2.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报名简历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邓老师

2.联系电话:029-85899096

3.邮箱:hr85899096@163.com

点击查看>>>

医疗质量管理招聘计划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为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专科医疗机构。医院现由结核病院区和公卫中心院区组成。医院是中国结核病专科医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国家结核病临床中心副主委单位、中国结核病临床试验合作中心副主委单位、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分会常委单位。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疗质量控制岗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

2.熟悉医疗质量管理理论、核心制度、病历规范、等级评审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3.身心健康,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能胜任医院日常医疗质控现场检查及相关工作。

4.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强。

5.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26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应聘人员条件不符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1.通过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环节。笔试为专业理论知识考核,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

2.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由医院人事科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招聘期间请注意查收。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资格被取消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由医院人事科通知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2.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报名简历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邓老师

2.联系电话:029-85899096

3.邮箱:hr8589909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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