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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海港金婺海铁联运有限公司社会招聘1人公告

2026-06-16 16:05来源:金华市人才市场公众号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浙江海港金婺海铁联运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由浙江海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占股66%、金华市国际陆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占股34%共同出资组建,为物流集团下属并表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是海铁联运、货物装卸、集装箱堆放提取,仓储等。公司地址在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金甬街华东国际联运港港务中心10楼。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要求及人数详见《浙江海港金婺海铁联运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以及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6年4月30日),学历按照相关岗位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证书需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三)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对口专业职业教育背景或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可优先考虑;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特别优秀的,经特别批准后可适当防宽相应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一)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二)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五)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六)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七)服从公司岗位调动,听从公司安排。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在金华人才网、金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浙江海港金婺海铁联运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必须详实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人员携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人员需将签字报名表及所需材料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782485130@qq.com请将邮件主题标注为“姓名+报名岗位”),报名材料不齐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1.所需材料(报名材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技能资格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能体现业务成果和水平的材料,如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任职文件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相关工作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等;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2.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网络报名不受双休日及作息时间限制)。

3.现场报名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通站路以西(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10楼)(现场报名仅工作日)。

网络报名指定邮箱:782485130@qq.com

联系电话:张女士 :15944396577

(二)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资历等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人数少于 2 人的岗位取消招聘,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已报名人员可以按资格条件要求转报其他岗位。

(三)考核方式

通过审查简历筛选可以进入测试阶段的应聘人员,再按面试等方式进行测试。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通知安排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公司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公司制度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录用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制度发放,享受带薪年休假、五险一金、节日生日慰问、健康体检等福利。

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需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并签署承诺。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用人单位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的应聘者,不再发布通知。

(三)本次招聘所涉岗位的年龄要求、工作经验等,统一截止到2026年6月17日。

(四)联系电话:

张女士 :15944396577

(五)公司邮箱:782485130@qq.com

浙江海港金婺海铁联运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由浙江海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占股66%、金华市国际陆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占股34%共同出资组建,为物流集团下属并表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是海铁联运、货物装卸、集装箱堆放提取,仓储等。公司地址在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金甬街华东国际联运港港务中心10楼。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要求及人数详见《浙江海港金婺海铁联运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以及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6年4月30日),学历按照相关岗位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证书需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三)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对口专业职业教育背景或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可优先考虑;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特别优秀的,经特别批准后可适当防宽相应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一)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二)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五)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六)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七)服从公司岗位调动,听从公司安排。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在金华人才网、金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浙江海港金婺海铁联运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必须详实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人员携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人员需将签字报名表及所需材料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782485130@qq.com请将邮件主题标注为“姓名+报名岗位”),报名材料不齐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1.所需材料(报名材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技能资格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能体现业务成果和水平的材料,如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任职文件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相关工作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等;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2.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网络报名不受双休日及作息时间限制)。

3.现场报名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通站路以西(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10楼)(现场报名仅工作日)。

网络报名指定邮箱:782485130@qq.com

联系电话:张女士 :15944396577

(二)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资历等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人数少于 2 人的岗位取消招聘,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已报名人员可以按资格条件要求转报其他岗位。

(三)考核方式

通过审查简历筛选可以进入测试阶段的应聘人员,再按面试等方式进行测试。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通知安排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公司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公司制度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录用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制度发放,享受带薪年休假、五险一金、节日生日慰问、健康体检等福利。

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需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并签署承诺。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用人单位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的应聘者,不再发布通知。

(三)本次招聘所涉岗位的年龄要求、工作经验等,统一截止到2026年6月17日。

(四)联系电话:

张女士 :15944396577

(五)公司邮箱:7824851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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