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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北京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15人公告

2026-06-15 14:02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15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5日

  • 2

    报名时间

    6月25日前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另行通知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如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政策,只可报考户籍不限岗位。

(四)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五)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6月及以后),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0年6月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八)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公布的专科、本科及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负责岗位资格审查工作,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联系信息”栏。

3.报名要求: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考生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贴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户人员需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A.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推荐表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专业、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如有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的,需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指导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函原件、复印件。B.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25年毕业生提供:A.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且可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到的学历);B.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复印件;C.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未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APP、京通小程序、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等方式查询并打印或截图);

京籍社会人员提供:A.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且可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到的学历);B.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复印件;存档证明不包括存档合同、存档协议、存档证;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执业)证书;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审查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结束后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

(二)考试

1.笔试:由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3)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昌平区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4)笔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由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人员:每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员1:5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昌平区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看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看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面试主考官评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办法开展体检、考察工作。

2.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2.符合更高岗位等级要求的,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用。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办理聘用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招聘相关公示、通知及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咨询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010-69746209

监督电话:010-8010630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昌平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rsgz/gzgg/index.html或进入首页点击“政务公开”中“人事公招”中“公招信息”。

附件:

1.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2. 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如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政策,只可报考户籍不限岗位。

(四)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五)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6月及以后),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0年6月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八)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公布的专科、本科及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负责岗位资格审查工作,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联系信息”栏。

3.报名要求: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考生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贴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户人员需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A.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推荐表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专业、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如有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的,需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指导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函原件、复印件。B.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25年毕业生提供:A.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且可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到的学历);B.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复印件;C.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未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APP、京通小程序、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等方式查询并打印或截图);

京籍社会人员提供:A.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且可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到的学历);B.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复印件;存档证明不包括存档合同、存档协议、存档证;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执业)证书;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审查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结束后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

(二)考试

1.笔试:由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3)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昌平区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4)笔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由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人员:每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员1:5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昌平区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看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看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面试主考官评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办法开展体检、考察工作。

2.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2.符合更高岗位等级要求的,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用。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办理聘用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招聘相关公示、通知及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咨询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010-69746209

监督电话:010-8010630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昌平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rsgz/gzgg/index.html或进入首页点击“政务公开”中“人事公招”中“公招信息”。

附件:

1.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2. 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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