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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人员2人公告

2026-06-15 11:18来源:飞驶特人才网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人员,派遣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工作。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授权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执法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职位

司法警察辅助岗位(2名,男性1名,女性1名)。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

4.具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等情形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具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形式

报名人员填写《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后),将报名表(以“派遣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姓名”命名)发送至cq_fsthr@163.com邮箱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4日15时。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收到通知后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退伍证、寸照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交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1316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报名事宜。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定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后将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和司法警务辅助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笔试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30—11:30。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和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需进行专项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等规定。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将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法院工作的适应度和匹配度。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4: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出现缺额时,从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后仍达不到4: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前述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面试,都无优先聘用条件或都具有相同优先条件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将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组织加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警务辅助人员的体检参照适用公务员录用、人民警察录用有关标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我市法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最多递补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工作。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薪酬待遇参照渝中区法院现有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聘用人员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渝中区法院最低服务期限1年(含试用期)。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并按相关标准为每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转正之后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住宿自理。

八、相关解释

本公告由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同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3692925、86833613

附件:派遣制司法警察资格报名表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人员,派遣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工作。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授权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执法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职位

司法警察辅助岗位(2名,男性1名,女性1名)。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

4.具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等情形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具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形式

报名人员填写《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后),将报名表(以“派遣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姓名”命名)发送至cq_fsthr@163.com邮箱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4日15时。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收到通知后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退伍证、寸照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交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1316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报名事宜。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定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后将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和司法警务辅助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笔试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30—11:30。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和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需进行专项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等规定。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将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法院工作的适应度和匹配度。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4: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出现缺额时,从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后仍达不到4: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前述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面试,都无优先聘用条件或都具有相同优先条件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将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组织加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警务辅助人员的体检参照适用公务员录用、人民警察录用有关标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我市法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最多递补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工作。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薪酬待遇参照渝中区法院现有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聘用人员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渝中区法院最低服务期限1年(含试用期)。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并按相关标准为每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转正之后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住宿自理。

八、相关解释

本公告由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同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3692925、86833613

附件:派遣制司法警察资格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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