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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26-06-12 17:00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2日

  • 2

    报名时间

    7月15日前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对外汇管理实践涉及的经济金融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外汇管理工作提供政策建议;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解读、政策宣传及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符合落户政策的博士后出站人员(需在2026年12月以前出站),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或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hr_safeferc@vip.sina.com),邮件标题按“姓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格式注明。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按规定有权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的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笔试。

(三)考试

包含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聘用岗位人数5: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5: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www.safe.gov.cn)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专业类别为报考人员已经取得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所学专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中专业类别相近的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确认报名资格。

(二)新聘用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填报的联系方式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公开招聘咨询电子邮箱:hr_safeferc@vip.sina.com

联系电话:010-68402763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2026年6月12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对外汇管理实践涉及的经济金融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外汇管理工作提供政策建议;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解读、政策宣传及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符合落户政策的博士后出站人员(需在2026年12月以前出站),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或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hr_safeferc@vip.sina.com),邮件标题按“姓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格式注明。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按规定有权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的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笔试。

(三)考试

包含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聘用岗位人数5: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5: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www.safe.gov.cn)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专业类别为报考人员已经取得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所学专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中专业类别相近的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确认报名资格。

(二)新聘用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填报的联系方式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公开招聘咨询电子邮箱:hr_safeferc@vip.sina.com

联系电话:010-68402763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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