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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重庆师范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8人公告(第一批)

2026-05-26 16:06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68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26日

  • 2

    报名时间

    05月28日-10月31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简介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新中国最早创办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6年创办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19个二级学院和5个直属学院,在校学生34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6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500余人、留学生近500人。

学校深入实施“以学科发展为引领,打造标志性科研成果群为关键,培引高端人才为核心”的学科科研人才三者联动战略。学科建设体系完备,一级学科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本科专业75个。拥有重庆市一流学科1个,“十四五”重点学科18个,“人工智能+”学科群4个;有数学与信息科学、教师教育等6大优势学科群,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不断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在职教职工近220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职工900余人,博士近1000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1000余人。有国家级人才30人次,教育部和重庆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80余人次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一批)》(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处于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附件1中对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难以佐证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业成绩单及其他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岗位类型”栏标明有A类、B类和C类三种岗位,其中:

1.报考A类和B类岗位的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境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C类岗位的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境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如专技十级以上,均含专技十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凡未在公告明确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附件1的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说明的高层次人才层次与博士人才类型详见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s://rsc.cqnu.edu.cn/)的《重庆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与《重庆师范大学博士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应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招聘类型”栏标明有A类、B类和C类三种岗位,以下分别为三类岗位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1)报考A类岗位:2026年5月28日9:00起至2026年10月31日18:00止。

(2)报考B类和C类岗位:2026年5月28日9:00起至2026年6月21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1)拟报名应聘A类岗位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A类岗位)”进行报名。

(2)拟报名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B类岗位)”进行报名。

(3)拟报名应聘C类岗位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C类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考生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报名应聘A类和B类岗位的考生需下载并填报附件3,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报名应聘C类岗位的考生需下载并填报附件4,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

C类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是否需笔试以及笔试相关安排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cqnu.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学校对A类岗位初审合格报名人员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A类岗位报名截止前已考核招聘到相应人员的,将不再继续接受报名。B类和C类岗位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此类岗位初审合格报名人员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及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考试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仅涉及C类岗位)、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A类和B类岗位不组织笔试,由学校按规定程序直接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C类岗位的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以下简称报名竞争比)达到8:1的,考生需先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报名竞争比低于8:1但达到2:1的,由学校按规定程序直接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报名竞争比低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仅涉及C类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的,考生应先进行专业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素养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高等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考试范围详见附件5。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该招聘岗位的面试等后续环节。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具体事项将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报考A类和B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C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若不需组织笔试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需组织笔试,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复审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人选的,一般应按照前述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考生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面试考核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通讯方式有误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复审。

考生属已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公务员或重庆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未按照规定出具或经核实处于前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四)专业面试

1.A类和B类岗位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教师综合素养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为20-30分钟。

2.C类岗位专业面试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为10-15分钟。

(五)综合面试

1.A类和B类岗位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为10-15分钟。

2.C类岗位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为10-15分钟。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规定组织。

因报考人员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竞争比进一步减小的,面试正常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或等于当前招聘名额的,招聘名额不再进一步减少。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各科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A类和B类岗位及实际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数(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报考人员)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开展面试的C类岗位,报考人员任意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查实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核总成绩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A类和B类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C类岗位:组织笔试时,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不组织笔试时,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最新要求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含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学校,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递补事宜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各科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各科成绩、考核总成绩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考生,由学校提出拟聘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学校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及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文件执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将立即核查,在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公告由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人事处咨询电话:023-65917777。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

(三)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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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表(教学科研岗)

4.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表(辅导员岗)

5.笔试科目考试范围

6.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简介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新中国最早创办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6年创办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19个二级学院和5个直属学院,在校学生34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6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500余人、留学生近500人。

学校深入实施“以学科发展为引领,打造标志性科研成果群为关键,培引高端人才为核心”的学科科研人才三者联动战略。学科建设体系完备,一级学科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本科专业75个。拥有重庆市一流学科1个,“十四五”重点学科18个,“人工智能+”学科群4个;有数学与信息科学、教师教育等6大优势学科群,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不断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在职教职工近220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职工900余人,博士近1000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1000余人。有国家级人才30人次,教育部和重庆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80余人次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一批)》(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处于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附件1中对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难以佐证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业成绩单及其他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岗位类型”栏标明有A类、B类和C类三种岗位,其中:

1.报考A类和B类岗位的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境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C类岗位的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境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如专技十级以上,均含专技十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凡未在公告明确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附件1的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说明的高层次人才层次与博士人才类型详见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s://rsc.cqnu.edu.cn/)的《重庆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与《重庆师范大学博士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应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招聘类型”栏标明有A类、B类和C类三种岗位,以下分别为三类岗位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1)报考A类岗位:2026年5月28日9:00起至2026年10月31日18:00止。

(2)报考B类和C类岗位:2026年5月28日9:00起至2026年6月21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1)拟报名应聘A类岗位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A类岗位)”进行报名。

(2)拟报名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B类岗位)”进行报名。

(3)拟报名应聘C类岗位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C类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考生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报名应聘A类和B类岗位的考生需下载并填报附件3,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报名应聘C类岗位的考生需下载并填报附件4,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

C类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是否需笔试以及笔试相关安排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cqnu.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学校对A类岗位初审合格报名人员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A类岗位报名截止前已考核招聘到相应人员的,将不再继续接受报名。B类和C类岗位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此类岗位初审合格报名人员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及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考试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仅涉及C类岗位)、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A类和B类岗位不组织笔试,由学校按规定程序直接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C类岗位的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以下简称报名竞争比)达到8:1的,考生需先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报名竞争比低于8:1但达到2:1的,由学校按规定程序直接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报名竞争比低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仅涉及C类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的,考生应先进行专业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素养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高等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考试范围详见附件5。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该招聘岗位的面试等后续环节。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具体事项将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报考A类和B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C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若不需组织笔试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需组织笔试,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复审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人选的,一般应按照前述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考生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面试考核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通讯方式有误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复审。

考生属已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公务员或重庆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未按照规定出具或经核实处于前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四)专业面试

1.A类和B类岗位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教师综合素养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为20-30分钟。

2.C类岗位专业面试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为10-15分钟。

(五)综合面试

1.A类和B类岗位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为10-15分钟。

2.C类岗位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为10-15分钟。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规定组织。

因报考人员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竞争比进一步减小的,面试正常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或等于当前招聘名额的,招聘名额不再进一步减少。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各科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A类和B类岗位及实际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数(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报考人员)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开展面试的C类岗位,报考人员任意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查实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核总成绩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A类和B类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C类岗位:组织笔试时,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不组织笔试时,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最新要求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含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学校,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递补事宜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各科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各科成绩、考核总成绩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考生,由学校提出拟聘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学校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及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文件执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将立即核查,在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公告由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人事处咨询电话:023-65917777。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

(三)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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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一批)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表(教学科研岗)

4.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表(辅导员岗)

5.笔试科目考试范围

6.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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