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6辽宁事业单位联考考前冲刺预判卷9.9元---综合行政执法类
2026辽宁事业单位联考考前冲刺预判卷9.9元---综合行政执法类
2026-05-21 09:52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共招0人。
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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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布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以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公布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所列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资格复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1209室。
咨询电话:024-23448185,024-23448683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还本人。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整理:
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1张(与准考证一致);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历学位资格的证明并加盖高校相关部门印章。
5.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
7.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组织关系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请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及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无法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发布为准,请密切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l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根据《关于公布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以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公布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所列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资格复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1209室。
咨询电话:024-23448185,024-23448683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还本人。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整理:
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1张(与准考证一致);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历学位资格的证明并加盖高校相关部门印章。
5.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
7.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组织关系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请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及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无法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发布为准,请密切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l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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