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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贵州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4人公告

2026-05-11 16:22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共招4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州人社发〔2020〕37号)、《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州直机关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等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主要从事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协助处理州民宗委内设机构日常事务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黔西南州户籍,性别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2008年5月1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90年5月11日之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能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登记证》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在就业创业登记证上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如下:

1.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三)身体健康、能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或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7日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扫描件;

(5)就业创业证扫描件。

以上材料打包以“名字+联系电话”为文件名投至邮箱:qxnzmzw2013@163.com,联系人:徐孟欣,联系电话:0859-3110119。

线上报名截止后,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按人岗相适原则筛选意向性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面试

1.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7楼707会议室(兴义市盘江西路4号);

3.面试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三)公示。根据资格审查、能力测试等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选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能力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3年)。按规定标准发放岗位补贴、缴纳社会保险。餐食按照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标准执行。

五、日常管理

(一)聘用期限。期限最长为3年。确定聘用后试用1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一年一签和三年退出机制。三年内,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可协商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标准。一经聘用,按照公益性按岗位聘用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住宿自理。

(三)有关要求。受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管理。受聘期间,若违纪违规或不服从安排,用人单位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受聘人员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州民宗委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报名登记表

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州人社发〔2020〕37号)、《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州直机关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等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主要从事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协助处理州民宗委内设机构日常事务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黔西南州户籍,性别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2008年5月1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90年5月11日之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能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登记证》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在就业创业登记证上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如下:

1.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三)身体健康、能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或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7日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扫描件;

(5)就业创业证扫描件。

以上材料打包以“名字+联系电话”为文件名投至邮箱:qxnzmzw2013@163.com,联系人:徐孟欣,联系电话:0859-3110119。

线上报名截止后,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按人岗相适原则筛选意向性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面试

1.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7楼707会议室(兴义市盘江西路4号);

3.面试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三)公示。根据资格审查、能力测试等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选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能力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3年)。按规定标准发放岗位补贴、缴纳社会保险。餐食按照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标准执行。

五、日常管理

(一)聘用期限。期限最长为3年。确定聘用后试用1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一年一签和三年退出机制。三年内,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可协商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标准。一经聘用,按照公益性按岗位聘用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住宿自理。

(三)有关要求。受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管理。受聘期间,若违纪违规或不服从安排,用人单位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受聘人员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州民宗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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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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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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