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疆事业单位-精选题集
新疆事业单位-精选题集
2026-05-08 17:15来源:中国新疆人才网
共招90人。
05月08日
05月08日-05月12日
待发布
待发布
05月16日
待发布
根据新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沙湾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警务辅助人员(编制外聘用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沙湾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限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人员;
6、国家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00:00至2026年5月12日00: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考生可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http://www.xjrc365.com。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表,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600kb),报名表中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考生理解错误、操作失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沙湾市公安局政工室警务辅助人员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招聘结果会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公示的方式通知反馈至报考者本人。
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2026年5月14日至5月16日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page]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沙湾市公安局。(以准考证为主)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常识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卷面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答)题。凡未按照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自行查看笔试成绩和入围情况。若对成绩有异议,本人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日内致电:0993-6013616,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四)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1.面试时间及地点:沙湾市公安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可关注网页公示)
2.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体测环节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沙湾市公安局。(具体可关注网页公示)
对进入面试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依据总成绩高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参加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具体可关注网页公示)。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提出申请批准后,可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体测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若考生在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沙湾市公安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测、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沙湾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新疆人才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沙湾市公安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测、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报送沙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入职,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初次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沙湾市公安局负责。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其他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导致取消招聘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人员的身份。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沙湾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岗位咨询电话:沙湾市公安局政工警务辅助人员办0993-601361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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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沙湾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警务辅助人员(编制外聘用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沙湾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限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人员;
6、国家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00:00至2026年5月12日00: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考生可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http://www.xjrc365.com。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表,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600kb),报名表中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考生理解错误、操作失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沙湾市公安局政工室警务辅助人员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招聘结果会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公示的方式通知反馈至报考者本人。
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2026年5月14日至5月16日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page]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沙湾市公安局。(以准考证为主)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常识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卷面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答)题。凡未按照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自行查看笔试成绩和入围情况。若对成绩有异议,本人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日内致电:0993-6013616,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四)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1.面试时间及地点:沙湾市公安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可关注网页公示)
2.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体测环节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沙湾市公安局。(具体可关注网页公示)
对进入面试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依据总成绩高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参加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具体可关注网页公示)。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提出申请批准后,可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体测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若考生在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沙湾市公安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测、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沙湾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新疆人才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沙湾市公安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测、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报送沙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入职,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初次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沙湾市公安局负责。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其他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导致取消招聘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人员的身份。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沙湾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岗位咨询电话:沙湾市公安局政工警务辅助人员办0993-601361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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