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6年山东事业单位事考起航新粉福利进群免费领
2026年山东事业单位事考起航新粉福利进群免费领
2026-05-08 08:55来源:西北民族大学
共招5人。
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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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www.xbmu.edu.cn。
二、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5名。根据专职辅导员入驻学生公寓有关工作要求,计划招聘男性专职辅导员3名、女性专职辅导员2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5.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要求。
6.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证书时间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有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或具有高校专职辅导员、高校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8.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9.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学校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招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要求不得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西北民族大学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18时截止。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须登录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进入“西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后填写提交真实有效的应聘信息并上传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期间成绩单或课程列表,以及上述材料翻译件(须由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
(5)应聘人员所就读高校团委或学院党委出具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或就读高校学工部门出具的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由工作高校学工部门、学院党委出具的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相应招聘环节。
4.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确认审核通过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期间成绩单或课程列表,以及上述材料翻译原件(须由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公章);
(4)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蓝底);
(5)个人简历;
(6)应聘人员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原件(加盖党组织公章);
(7)应聘人员所就读高校团委或学院党委出具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或就读高校学工部门出具的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由工作高校学工部门、学院党委出具的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原件。
5.考核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面试。2026年5月23日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将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另行发布。
6.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后公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7.体检及心理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决定最终排名)。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心理测试。不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项目。应聘人员放弃资格或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8.考察
学校全面了解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若应聘人员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9.审批
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10.公示
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11.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2.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三、招聘考试细则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二)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按卷面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格(60分)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综合成绩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招聘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照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社保等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后享有培训进修、项目申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等资格,以及子女入园入学、工会福利等。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学科专业目录为参考依据。因学科专业目录调整名称发生变化的,可参考旧版学科专业目录。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等过程中如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未在指定系统和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报名无效。
(五)应聘人员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者,视为放弃资格。留学回国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备注所学的主要课程,学校将根据岗位学科专业要求进行审核。
(七)应聘人员在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中不合格或在体检至聘用前相应环节放弃资格,造成拟聘人员不足时,学校可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招聘事宜相关公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调整、补充及时间进度等事项,将通过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变更信息。凡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手机、邮箱)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导致无法接收考试通知、体检通知等信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十)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报告个人主要社会关系(含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在学校工作的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应聘人员不得隐瞒个人主要社会关系,如有违反,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如已受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如已受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地址:https://rszp.xbmu.edu.cn
联系电话:0931-2938123
联系人: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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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www.xbmu.edu.cn。
二、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5名。根据专职辅导员入驻学生公寓有关工作要求,计划招聘男性专职辅导员3名、女性专职辅导员2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5.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要求。
6.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证书时间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有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或具有高校专职辅导员、高校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8.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9.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学校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招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要求不得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西北民族大学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18时截止。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须登录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进入“西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后填写提交真实有效的应聘信息并上传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期间成绩单或课程列表,以及上述材料翻译件(须由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
(5)应聘人员所就读高校团委或学院党委出具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或就读高校学工部门出具的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由工作高校学工部门、学院党委出具的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相应招聘环节。
4.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确认审核通过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期间成绩单或课程列表,以及上述材料翻译原件(须由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公章);
(4)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蓝底);
(5)个人简历;
(6)应聘人员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原件(加盖党组织公章);
(7)应聘人员所就读高校团委或学院党委出具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或就读高校学工部门出具的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由工作高校学工部门、学院党委出具的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原件。
5.考核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面试。2026年5月23日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将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另行发布。
6.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后公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7.体检及心理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决定最终排名)。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心理测试。不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项目。应聘人员放弃资格或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8.考察
学校全面了解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若应聘人员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9.审批
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10.公示
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11.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2.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三、招聘考试细则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二)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按卷面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格(60分)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综合成绩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招聘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照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社保等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后享有培训进修、项目申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等资格,以及子女入园入学、工会福利等。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学科专业目录为参考依据。因学科专业目录调整名称发生变化的,可参考旧版学科专业目录。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等过程中如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未在指定系统和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报名无效。
(五)应聘人员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者,视为放弃资格。留学回国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备注所学的主要课程,学校将根据岗位学科专业要求进行审核。
(七)应聘人员在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中不合格或在体检至聘用前相应环节放弃资格,造成拟聘人员不足时,学校可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招聘事宜相关公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调整、补充及时间进度等事项,将通过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变更信息。凡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手机、邮箱)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导致无法接收考试通知、体检通知等信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十)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报告个人主要社会关系(含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在学校工作的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应聘人员不得隐瞒个人主要社会关系,如有违反,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如已受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如已受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地址:https://rszp.xbmu.edu.cn
联系电话:0931-293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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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