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6年4月下月半精讲
26年4月下月半精讲
2026-05-07 13:15来源: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共招5人。
05月07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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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力量,提升基层治理与城镇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2名:主要协助开展辖区内镇容环境管控、执法辅助、台账整理及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2.执法中队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3名:主要协助开展“空中巡查+地面联动”执法工作,具体包括:
负责辖区内砂质岸线违法养殖和非法采砂填土、违法建筑、建筑垃圾和秸秆焚烧、盗砂填土、建筑垃圾偷倒等违法行为的空中巡查、精准定位;航拍影像采集、证据固定及数据整理归档,形成完整执法证据链;无人机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飞行前调试,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配合地面执法队伍开展应急处置等协同工作;遵守空域管理规定,完成飞行计划报备及作业记录填报;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适用于所有岗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1年5月6日至2008年5月6日之间);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户外执勤、应急值守及复杂环境作业;具备基本电脑操作能力,熟练使用 Word、Excel 等办公软件,能完成台账录入、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责任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二)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优先条件
1.持有民航局 CAAC 无人机驾驶员相关执照(多旋翼类别优先),无重大飞行事故记录;
2.有无人机实操基础,会基础起降、定点飞行、简单航拍,熟悉大疆御系列、M300 等主流无人机操作者优先;
3.具备基础航拍影像整理、简单数据归档处理能力者优先;
4.有无人机巡检、巡查、航拍相关工作经历,或无人机、测绘、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学历者优先;
5.无色盲、恐高症、心脏病等不适宜户外及飞行作业的身体状况。
说明:无无人机相关资质和经验也可报名,入职后由单位统一组织岗前实操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岗位适配度及履职能力。其中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将增加实操技能测试,重点考核无人机操控熟练度、故障排查、应急处置及数据处理能力。面试(含实操测试)结束后,结合镇党委研究意见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九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办公室(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楼)。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需额外提供无人机驾驶执照、飞行经验证明等材料);
4.个人简历1份(需注明应聘岗位及相关工作经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格;联系电话:18876757092。
五、其他事项
薪酬待遇按九所镇聘用人员相关待遇规定执行,税前3000元,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根据资质等级及工作绩效可适当上浮;录用人员实行常态化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招聘单位将为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提供必要的作业装备及安全保障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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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所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为进一步充实我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力量,提升基层治理与城镇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2名:主要协助开展辖区内镇容环境管控、执法辅助、台账整理及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2.执法中队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3名:主要协助开展“空中巡查+地面联动”执法工作,具体包括:
负责辖区内砂质岸线违法养殖和非法采砂填土、违法建筑、建筑垃圾和秸秆焚烧、盗砂填土、建筑垃圾偷倒等违法行为的空中巡查、精准定位;航拍影像采集、证据固定及数据整理归档,形成完整执法证据链;无人机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飞行前调试,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配合地面执法队伍开展应急处置等协同工作;遵守空域管理规定,完成飞行计划报备及作业记录填报;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适用于所有岗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1年5月6日至2008年5月6日之间);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户外执勤、应急值守及复杂环境作业;具备基本电脑操作能力,熟练使用 Word、Excel 等办公软件,能完成台账录入、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责任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二)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优先条件
1.持有民航局 CAAC 无人机驾驶员相关执照(多旋翼类别优先),无重大飞行事故记录;
2.有无人机实操基础,会基础起降、定点飞行、简单航拍,熟悉大疆御系列、M300 等主流无人机操作者优先;
3.具备基础航拍影像整理、简单数据归档处理能力者优先;
4.有无人机巡检、巡查、航拍相关工作经历,或无人机、测绘、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学历者优先;
5.无色盲、恐高症、心脏病等不适宜户外及飞行作业的身体状况。
说明:无无人机相关资质和经验也可报名,入职后由单位统一组织岗前实操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岗位适配度及履职能力。其中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将增加实操技能测试,重点考核无人机操控熟练度、故障排查、应急处置及数据处理能力。面试(含实操测试)结束后,结合镇党委研究意见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九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办公室(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楼)。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需额外提供无人机驾驶执照、飞行经验证明等材料);
4.个人简历1份(需注明应聘岗位及相关工作经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格;联系电话:18876757092。
五、其他事项
薪酬待遇按九所镇聘用人员相关待遇规定执行,税前3000元,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根据资质等级及工作绩效可适当上浮;录用人员实行常态化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招聘单位将为无人机巡查辅助人员提供必要的作业装备及安全保障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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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所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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