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6年统招招警申论批改(警院专属)
2026年统招招警申论批改(警院专属)
2026-04-22 16:40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0人。
04月2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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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盘锦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体检工作即将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6日(星期日)
地点: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6年4月26日上午7:00到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北门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二、参加体检人员的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的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不低于4.8。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500元,请考生携带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体检要求
1.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禁止他人陪同。考生进入体检区域后,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2.考生到达体检医院后要接受工作人员安检,需将通讯工具关闭后上交统一保管。
3.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以及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体检前三天请清淡饮食,停用维生素C、减肥药物、避孕药等;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禁止吸烟;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放射线检查,待合适时间补检。
7.体检人员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
8.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9.其他事宜请体检人员查看当日发放的《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咨询电话:0427-29691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附件:盘锦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盘锦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1日
按照《盘锦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体检工作即将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6日(星期日)
地点: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6年4月26日上午7:00到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北门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二、参加体检人员的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的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不低于4.8。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500元,请考生携带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体检要求
1.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禁止他人陪同。考生进入体检区域后,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2.考生到达体检医院后要接受工作人员安检,需将通讯工具关闭后上交统一保管。
3.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以及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体检前三天请清淡饮食,停用维生素C、减肥药物、避孕药等;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禁止吸烟;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放射线检查,待合适时间补检。
7.体检人员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
8.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9.其他事宜请体检人员查看当日发放的《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咨询电话:0427-29691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附件:盘锦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盘锦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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