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江医疗卫生招聘备考资料包
黑龙江医疗卫生招聘备考资料包
2026-03-23 14:27来源:伊美区人民政府
共26个职位,招38人。
03月23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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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工作单位 | 职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录人数 | 职位匹配 | 职位详情 | 对比 |
|---|---|---|---|---|---|---|---|
| 区卫生健康局 | 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医医生 | 黑龙江 -伊春市 | 2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超声医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心电医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检验技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放射线医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全科医生 | 黑龙江 -伊春市 | 2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内科医生 | 黑龙江 -伊春市 | 2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外科医生 | 黑龙江 -伊春市 | 2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耳鼻喉医生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医医生 | 黑龙江 -伊春市 | 2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内科医生 | 黑龙江 -伊春市 | 2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西药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药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2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影像医师/技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妇幼医生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药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内科医生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检验技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影像医师/技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2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旭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药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旭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内科医生 | 黑龙江 -伊春市 | 3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旭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西药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2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旭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医医生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旭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影像医师/技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2 | 职位详情 | ||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西药师 | 黑龙江 -伊春市 | 1 | 职位详情 |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计划招聘3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2026年伊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能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持有岗位所需的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证书,具备从事医务工作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处理全科常见病、多发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6.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伊美区人民政府官网”和“伊美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拟定2026年3月23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区卫健局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者一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蓝底免冠二寸照片等相关岗位要求的材料,以及《2026年伊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现场由区卫健局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依据招聘条件,仔细查验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相关信息,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考核。面试由区卫健局、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官组成员由三甲医院专家及考官库中的考官组成。面试考核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伊美区人民政府官网”及“伊美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通知,避免错过。
(七)考察、体检。按照体检通知,报考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前科劣迹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信息涉嫌造假、有不良嗜好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八)公示、聘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及审查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伊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拟聘用人员与各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实行“基本工资+劳务补偿”的模式,基本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岗位性质确定(包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标准参照用人单位聘用人员薪酬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劳务补偿为浮动薪酬部分,将根据聘用人员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中心指派的其他工作的业绩、质量、效率及服务态度等,经考核后发放。
特别说明:属于退休返聘人员或技术职称较高的人员,采取“一事(人)一议”方式确定薪酬水平,对退休返聘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缴纳五险一金,双方签订劳务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遵守招聘各项规定及考试纪律,服从安排。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全程审核把关并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健局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监督电话:0458-36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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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计划招聘3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2026年伊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能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持有岗位所需的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证书,具备从事医务工作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处理全科常见病、多发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6.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伊美区人民政府官网”和“伊美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拟定2026年3月23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区卫健局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者一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蓝底免冠二寸照片等相关岗位要求的材料,以及《2026年伊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现场由区卫健局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依据招聘条件,仔细查验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相关信息,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考核。面试由区卫健局、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官组成员由三甲医院专家及考官库中的考官组成。面试考核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伊美区人民政府官网”及“伊美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通知,避免错过。
(七)考察、体检。按照体检通知,报考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前科劣迹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信息涉嫌造假、有不良嗜好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八)公示、聘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及审查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伊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拟聘用人员与各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实行“基本工资+劳务补偿”的模式,基本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岗位性质确定(包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标准参照用人单位聘用人员薪酬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劳务补偿为浮动薪酬部分,将根据聘用人员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中心指派的其他工作的业绩、质量、效率及服务态度等,经考核后发放。
特别说明:属于退休返聘人员或技术职称较高的人员,采取“一事(人)一议”方式确定薪酬水平,对退休返聘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缴纳五险一金,双方签订劳务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遵守招聘各项规定及考试纪律,服从安排。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全程审核把关并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健局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监督电话:0458-36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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