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6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招聘3人公告

2026-03-06 09:16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共招3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0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计划招聘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条件。

(六)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妇幼健康工作。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7:00。

2.报名方法:请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信息简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hrzp@ncwchnhc.org.cn,邮件标题及报名登记表文件名按照“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填写。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PDF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诚信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后的扫描件;

(5)本人自愿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会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三)考试

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仅在北京设置考点和考场。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招聘、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专业技能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笔试成绩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察、体检

考察与体检人选将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并按照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比例为1:1。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最后,根据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应聘登记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情形,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四)咨询电话:中心人事处010-68791292。

点击查看>>>

1.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3.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信息简表

4.诚信承诺书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

2026年3月2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计划招聘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条件。

(六)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妇幼健康工作。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7:00。

2.报名方法:请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信息简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hrzp@ncwchnhc.org.cn,邮件标题及报名登记表文件名按照“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填写。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PDF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诚信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后的扫描件;

(5)本人自愿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会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三)考试

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仅在北京设置考点和考场。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招聘、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专业技能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笔试成绩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察、体检

考察与体检人选将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并按照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比例为1:1。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最后,根据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应聘登记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情形,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四)咨询电话:中心人事处010-68791292。

点击查看>>>

1.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3.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信息简表

4.诚信承诺书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

2026年3月2日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