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公周年庆】2024年宁夏教师招聘全学科精选500题
【中公周年庆】2024年宁夏教师招聘全学科精选500题
2025-11-14 17:12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共招15人。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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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有关规定,现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科方向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业教师岗博士15个。具体岗位和专业等要求详见《2025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放宽至55周岁,按报名时间推算;
6.符合《2025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博士,应在中国境内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单位的班子成员和二级学院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五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0日-12月20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
线上线下报名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20日18:00。
1.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8:00。
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扫描在一页、户口本户主及本人信息扫描在一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1张近期红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交学院组织人事处,并填写《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线上报名。报名时间以招聘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近期不能前往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应聘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采取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报名表(贴照片处插入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材料分类扫描保存,打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nmzyrsc@163.com)(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并电话及时沟通对接。除此邮箱之外的其他个人邮箱不接收报名申请及相关资料。面试前须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复核。
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面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予以答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严格对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线下或线上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学院组织人事处在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前,现场对其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提前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考核)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三)面试(考核)
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等通过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提前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结束后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考生成绩。
(四)体检
1.按岗位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组织实施。
3.体检须在市级以上综合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岗位特殊要求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6.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被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抽派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与考察人选面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分析等方式,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教学科研能力、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形成考察报告。对于考察不合格及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上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关于岗位递补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
福利待遇
1.根据自治区、吴忠市相关政策,提供科研、居住、医疗、子女上学、综合补贴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特殊待遇。
2.按照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核发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3.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4.免费使用吴忠市人才公寓3年。
5.聘用前三年,副高级以下职称博士按副高级职称享受课酬待遇;符合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报销来校面谈、考试期间的住宿费和往返路费(需提前预约),参照吴忠市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7.引进的博士业绩特别突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七咨询与监督
联系人:石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953)2668535
监督电话:(0953)2668531
学校地址:宁夏吴忠市教育园区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庆王路与文化街交叉口
八相关要求
1.招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服务心、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2.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招聘资格审查和分数管理等环节,在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4.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5.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7.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8.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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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有关规定,现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科方向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业教师岗博士15个。具体岗位和专业等要求详见《2025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放宽至55周岁,按报名时间推算;
6.符合《2025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博士,应在中国境内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单位的班子成员和二级学院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五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0日-12月20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
线上线下报名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20日18:00。
1.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8:00。
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扫描在一页、户口本户主及本人信息扫描在一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1张近期红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交学院组织人事处,并填写《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线上报名。报名时间以招聘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近期不能前往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应聘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采取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报名表(贴照片处插入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材料分类扫描保存,打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nmzyrsc@163.com)(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并电话及时沟通对接。除此邮箱之外的其他个人邮箱不接收报名申请及相关资料。面试前须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复核。
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面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予以答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严格对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线下或线上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学院组织人事处在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前,现场对其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提前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考核)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三)面试(考核)
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等通过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提前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结束后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考生成绩。
(四)体检
1.按岗位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组织实施。
3.体检须在市级以上综合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岗位特殊要求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6.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被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抽派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与考察人选面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分析等方式,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教学科研能力、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形成考察报告。对于考察不合格及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上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关于岗位递补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
福利待遇
1.根据自治区、吴忠市相关政策,提供科研、居住、医疗、子女上学、综合补贴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特殊待遇。
2.按照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核发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3.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4.免费使用吴忠市人才公寓3年。
5.聘用前三年,副高级以下职称博士按副高级职称享受课酬待遇;符合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报销来校面谈、考试期间的住宿费和往返路费(需提前预约),参照吴忠市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7.引进的博士业绩特别突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七咨询与监督
联系人:石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953)2668535
监督电话:(0953)2668531
学校地址:宁夏吴忠市教育园区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庆王路与文化街交叉口
八相关要求
1.招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服务心、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2.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招聘资格审查和分数管理等环节,在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4.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5.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7.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8.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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