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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辽宁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沈汽晟驭(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

2025-11-14 16:35来源:优企职达公众号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11月1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招聘职位及人数1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报名条件2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3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企业纪检监察全程参与,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优企职达”微信公众号,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24时。

2.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报名人员须登录syqcsy.zhiye.com网址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全部材料:身份证扫描件、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扫描件和学位证扫描件、有效期内各学历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查询网站https://www.chsi.com.cn/)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初面

1.初面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初面人数: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初面名单。初面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高于5:1确定进入初面人员名单。岗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初面人选。

3.初面时间及地点:具体初面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五)复试

1.复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复试人数:按初面成绩由高至低,原则上每个岗位复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岗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如有并列则同时进入复试环节。

3.复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确定考察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以初面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初面成绩占比30%,复试成绩占比70%的权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七)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承担。如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背景调查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方面背景调查,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如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录用各岗位人选在“优企职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十)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其他说明4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招聘咨询电话:024-8104604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2点,14点-17点)。

5.监督举报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公司监督举报电话:024-31663978

附件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沈汽晟驭(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招聘职位及人数1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报名条件2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3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企业纪检监察全程参与,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优企职达”微信公众号,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24时。

2.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报名人员须登录syqcsy.zhiye.com网址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全部材料:身份证扫描件、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扫描件和学位证扫描件、有效期内各学历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查询网站https://www.chsi.com.cn/)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初面

1.初面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初面人数: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初面名单。初面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高于5:1确定进入初面人员名单。岗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初面人选。

3.初面时间及地点:具体初面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五)复试

1.复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复试人数:按初面成绩由高至低,原则上每个岗位复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岗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如有并列则同时进入复试环节。

3.复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确定考察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以初面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初面成绩占比30%,复试成绩占比70%的权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七)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承担。如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背景调查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方面背景调查,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如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录用各岗位人选在“优企职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十)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其他说明4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招聘咨询电话:024-8104604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2点,14点-17点)。

5.监督举报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公司监督举报电话:024-31663978

附件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沈汽晟驭(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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