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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选调事业人员9人公告

2025-11-14 10:57来源: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共招9人。

  • 1

    公告发布

    11月1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来源结构,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拟公开选调事业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需求表

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二)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5年11月13日,不含规培时间);

(六)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缺乏政策支撑,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个人经历业绩量化自评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应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以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电子彩照。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6时30分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需将完整填写的《镇海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经历业绩量化评分表》WORD版以及其他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统一交所在单位人事职能科室,所在单位人事职能科室负责初审,汇总后将有关资料报送到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复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三)经历业绩评价。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综合把关并赋分。

(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了解报名人员分析和解决医疗卫生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笔试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对象在接到面试通知时放弃的,由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是否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面试。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了解面试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体检。按照个人经历业绩得分占1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2025年宁波市镇海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是否按顺序递补由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人员是否按顺序递补由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八)调动。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在接到调令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人事、工资、组织等转移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停止交流,退回原单位,是否按选调人员综合成绩作相应递补由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通畅。

(二)选调报名人员体检等费用自理。

(三)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9287280;

联 系 人:吴老师,李老师;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626办公室。

点击查看>>>

1.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经历业绩量化评分表

3.选调岗位需求表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3日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来源结构,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拟公开选调事业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需求表

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二)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5年11月13日,不含规培时间);

(六)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缺乏政策支撑,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个人经历业绩量化自评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应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以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电子彩照。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6时30分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需将完整填写的《镇海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经历业绩量化评分表》WORD版以及其他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统一交所在单位人事职能科室,所在单位人事职能科室负责初审,汇总后将有关资料报送到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复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三)经历业绩评价。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综合把关并赋分。

(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了解报名人员分析和解决医疗卫生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笔试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对象在接到面试通知时放弃的,由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是否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面试。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了解面试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体检。按照个人经历业绩得分占1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2025年宁波市镇海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是否按顺序递补由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人员是否按顺序递补由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八)调动。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在接到调令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人事、工资、组织等转移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停止交流,退回原单位,是否按选调人员综合成绩作相应递补由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通畅。

(二)选调报名人员体检等费用自理。

(三)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9287280;

联 系 人:吴老师,李老师;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626办公室。

点击查看>>>

1.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经历业绩量化评分表

3.选调岗位需求表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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