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5年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线上模考&模考解析
2025年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线上模考&模考解析
2025-11-06 15:35来源:泸州人社公众号
共招0人。
11月06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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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关于转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4〕72号)、《关于印发<江阳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江人社〔2025〕26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报名条件
(一)已被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无法实现市场化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应聘公益性岗位前应进行求职登记,由其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其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含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经推荐3次就业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由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报街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定后的人员)。
02.
岗位需求
劳动保障协理员、保洁员等25个城镇公益性岗位,详见附件1。
03.
安置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5日(7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窗口。
3.报名要求:有岗位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岗位所在社区进行报名,在现场按要求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保卡复印件以及其他所报岗位另需印证的相关资料,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意向岗位。
4.其他要求:各街镇需实时跟进辖区内各社区的报名岗位和报名人员情况,对存在报名人数较少的社区岗位,应同步统筹做好辖区内其他社区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人员引导调剂工作,尽量确保每个岗位都有3人以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1.社区初审:报名期间,需现场核验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状态、就业失业状态、求职意愿、符合岗位需求、其他困难身份等基础条件。
2.街镇复核:报名结束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辖区内所有岗位需求及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收集、数据清理和信息核对工作,再次核验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状态、就业失业状态、求职意愿、符合岗位需求、其他困难身份等基础条件,并及时上报区就业局。
3.区就业局审核:重点对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三)专家现场测评及排序
在泸州市就业指导专家库中,抽取3名以上(3名及3名以上的单数)的职业指导专家,对申请者能否胜任岗位进行现场测评。对测评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安置对象,再按照“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的排序机制对安置人员进行排序,对属于同类困难的人员,要按“零就业家庭时间长、残疾程度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高、大龄人员年龄大”的原则,进行顺位排序。
(四)公示
由区就业局将通过测评和排序确定的拟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及安置岗位相关信息,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五)安置备案
用人单位应在安置人员到岗之日起1个月之内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区就业局进行备案。
04.
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0165
监督举报电话:0830-3119752
附件:1.2025年下半年江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需求表
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11月5日
为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关于转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4〕72号)、《关于印发<江阳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江人社〔2025〕26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报名条件
(一)已被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无法实现市场化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应聘公益性岗位前应进行求职登记,由其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其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含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经推荐3次就业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由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报街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定后的人员)。
02.
岗位需求
劳动保障协理员、保洁员等25个城镇公益性岗位,详见附件1。
03.
安置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5日(7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窗口。
3.报名要求:有岗位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岗位所在社区进行报名,在现场按要求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保卡复印件以及其他所报岗位另需印证的相关资料,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意向岗位。
4.其他要求:各街镇需实时跟进辖区内各社区的报名岗位和报名人员情况,对存在报名人数较少的社区岗位,应同步统筹做好辖区内其他社区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人员引导调剂工作,尽量确保每个岗位都有3人以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1.社区初审:报名期间,需现场核验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状态、就业失业状态、求职意愿、符合岗位需求、其他困难身份等基础条件。
2.街镇复核:报名结束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辖区内所有岗位需求及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收集、数据清理和信息核对工作,再次核验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状态、就业失业状态、求职意愿、符合岗位需求、其他困难身份等基础条件,并及时上报区就业局。
3.区就业局审核:重点对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三)专家现场测评及排序
在泸州市就业指导专家库中,抽取3名以上(3名及3名以上的单数)的职业指导专家,对申请者能否胜任岗位进行现场测评。对测评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安置对象,再按照“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的排序机制对安置人员进行排序,对属于同类困难的人员,要按“零就业家庭时间长、残疾程度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高、大龄人员年龄大”的原则,进行顺位排序。
(四)公示
由区就业局将通过测评和排序确定的拟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及安置岗位相关信息,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五)安置备案
用人单位应在安置人员到岗之日起1个月之内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区就业局进行备案。
04.
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0165
监督举报电话:0830-3119752
附件:1.2025年下半年江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需求表
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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