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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云南文山市医疗保障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15人公告

2025-10-24 09:28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

共招15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2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医保基金监管新格局,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管理办法》(云医保〔2025〕24号)规定,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15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踊跃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及范围

(一)公开选聘。申请人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选聘信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审核聘任。

(二)特邀聘任。市医疗保障局协调市人大、市政协、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社区,推荐代表、委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作为特邀聘任社会监督员。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廉洁自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能够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

(四)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原则上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聘任时年龄不超过65岁。

(五)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部门开展的与基金安全相关的工作情况。

(二)对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情况,并对完善医保政策、强化医保管理、提高医疗(药)服务质量、维护参保人权益等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广泛了解、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和涉及医保基金安全的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五)根据市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参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及相关宣传、培训、研讨等活动,受邀参加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

(六)依法依规开展其他有利于医保基金安全的工作。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17:30;网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24:00。联系人联系电话:李洁,0876-2157235。

(一)现场报名。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填写《文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文山市高登路基层就业服务中心四楼)。

(二)网络报名。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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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核流程

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对报名表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和筛选,根据申请人的综合素养、专业及从业经验、年龄结构、作风品德等情况择优选聘,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的则自然解聘。

六、聘任期限

社会监督员一经聘用,由市医疗保障局颁发聘书及社会监督员证,并对外公布。聘期二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聘期内义务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不领取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云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云医保〔2023〕55号)相关规定办理。以医保社会监督员身份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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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医保基金监管新格局,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管理办法》(云医保〔2025〕24号)规定,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15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踊跃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及范围

(一)公开选聘。申请人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选聘信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审核聘任。

(二)特邀聘任。市医疗保障局协调市人大、市政协、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社区,推荐代表、委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作为特邀聘任社会监督员。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廉洁自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能够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

(四)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原则上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聘任时年龄不超过65岁。

(五)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部门开展的与基金安全相关的工作情况。

(二)对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情况,并对完善医保政策、强化医保管理、提高医疗(药)服务质量、维护参保人权益等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广泛了解、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和涉及医保基金安全的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五)根据市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参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及相关宣传、培训、研讨等活动,受邀参加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

(六)依法依规开展其他有利于医保基金安全的工作。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17:30;网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24:00。联系人联系电话:李洁,0876-2157235。

(一)现场报名。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填写《文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文山市高登路基层就业服务中心四楼)。

(二)网络报名。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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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核流程

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对报名表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和筛选,根据申请人的综合素养、专业及从业经验、年龄结构、作风品德等情况择优选聘,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的则自然解聘。

六、聘任期限

社会监督员一经聘用,由市医疗保障局颁发聘书及社会监督员证,并对外公布。聘期二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聘期内义务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不领取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云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云医保〔2023〕55号)相关规定办理。以医保社会监督员身份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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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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