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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西临汾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告

2025-10-11 13:11来源:吉县人民政府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1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各级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县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就业。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临汾市就业见习岗位扩规模提质量招募计划的工作方案》(临人社发〔2022〕1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就业见习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的基本要求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2025届应届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包括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一般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

注:见习期间,见习生须保证在岗状态,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考核制度。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已经参加就业见习并享受过补贴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的;

3.《就业创业证》为就业状态的;

4.已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且是正常参保状态的;

5.本人名下已注册了营业执照且报名时营业执照尚未注销仍然处于正常存续状态的人员;

6.其他视同已就业情形的。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限:见习期3-12个月,每人限参加一次。

2.薪资待遇: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就业见习补助应不低于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月)。

3.人身意外伤害险: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9日-2025年10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前需先携带以下证件至新城政务服务大楼418办公室办理就业创业证: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头和本人页复印在一起)

4.二寸红底照片两张

办理完就业创业证后,拟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登录山西省人社厅官网,进入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后在个人办事中找到就业见习人员申请选项,进入后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交。

(三)洽谈时间及地点:

洽谈会时间:2025年10月30日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开展,届时会及时告知。

洽谈会地点:吉县零工市场(新华东街99号原农机局)

请拟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按时到场进行洽谈,逾期不候。

(四)报名完成后需将下列资料送回:

1.临汾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2.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起)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地点:吉县新城政务综合大楼4楼会议室

以上证件一式二份并用透明文件袋整理封装,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缺一不可。

四、聘用办法

就业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征集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见习对象等程序进行。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郑主任13593532471

张股长15935770315

咨询地点:吉县新城综合服务大楼413办公室

附件:1.临汾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docx

2.就业见习个人用户手册.docx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各级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县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就业。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临汾市就业见习岗位扩规模提质量招募计划的工作方案》(临人社发〔2022〕1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就业见习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的基本要求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2025届应届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包括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一般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

注:见习期间,见习生须保证在岗状态,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考核制度。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已经参加就业见习并享受过补贴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的;

3.《就业创业证》为就业状态的;

4.已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且是正常参保状态的;

5.本人名下已注册了营业执照且报名时营业执照尚未注销仍然处于正常存续状态的人员;

6.其他视同已就业情形的。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限:见习期3-12个月,每人限参加一次。

2.薪资待遇: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就业见习补助应不低于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月)。

3.人身意外伤害险: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9日-2025年10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前需先携带以下证件至新城政务服务大楼418办公室办理就业创业证: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头和本人页复印在一起)

4.二寸红底照片两张

办理完就业创业证后,拟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登录山西省人社厅官网,进入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后在个人办事中找到就业见习人员申请选项,进入后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交。

(三)洽谈时间及地点:

洽谈会时间:2025年10月30日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开展,届时会及时告知。

洽谈会地点:吉县零工市场(新华东街99号原农机局)

请拟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按时到场进行洽谈,逾期不候。

(四)报名完成后需将下列资料送回:

1.临汾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2.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起)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地点:吉县新城政务综合大楼4楼会议室

以上证件一式二份并用透明文件袋整理封装,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缺一不可。

四、聘用办法

就业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征集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见习对象等程序进行。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郑主任13593532471

张股长15935770315

咨询地点:吉县新城综合服务大楼413办公室

附件:1.临汾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docx

2.就业见习个人用户手册.docx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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