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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贵州贵阳观山湖区选聘责任督学10人公告

2025-09-25 09:36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共招10人。

  • 1

    公告发布

    09月2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强化我区责任督学体系建设,充实责任督学队伍,使其真正成为推动我区教育优质发展的助力,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督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督〔2025〕3号)《贵阳市中小学校(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观山湖区责任督学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责任督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督学的性质和基本职责

(一)性质。责任督学是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派,依法对区属中小学校(园)实施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

(二)基本职责。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等(详见《观山湖区责任督学管理办法(修订)》)。

二、选聘计划

根据区内中小学校(园)布局和规模等情况,按1名督学负责3—5所学校的标准,本次计划选聘责任督学10名。

三、选聘范围

主要从各级各类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遴选,兼顾学前、义教、普高及民办教育领域,择优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熟悉教育督导业务,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以及监测方面有关要求及知识技能。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能够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时间,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一般首聘年龄不超过63岁、续聘年龄不超过67岁。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推荐

1.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成为责任督学的个人,可向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自荐报名。

2.请区内各乡镇(社区)、学校、教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充分发掘资源,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动员其报名选聘。

(二)审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程序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查、遴选。

(三)公示。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拟聘责任督学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公布。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向责任督学颁发聘书,聘任结果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区人民政府等机构报备并向社会公布。

六、报名方法

(一)提供资料

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需提供:①个人申报表;②本人工作资历、相关职业资格的证明材料;③相关学历、职称、奖励的证书。

(二)报名方式

可直接到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者除提交个人申报表外,还需提供其他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将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电子邮件报名者邮件标题请统一注明:观山湖区责任督学选聘报名(姓名)。除个人申报表外,还需上传其他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报名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地质科技园2号楼十楼1009室

报名邮箱:24606461@qq.com

(三)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七、有关事宜

(一)报名参与选聘者需对应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报名参与选聘者需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联系不上本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三)通过选聘正式聘任的责任督学的管理及劳务费用严格按照《观山湖区责任督学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四)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请咨询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曾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84119016

附件: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督学候选人推荐登记表.doc

为强化我区责任督学体系建设,充实责任督学队伍,使其真正成为推动我区教育优质发展的助力,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督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督〔2025〕3号)《贵阳市中小学校(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观山湖区责任督学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责任督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督学的性质和基本职责

(一)性质。责任督学是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派,依法对区属中小学校(园)实施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

(二)基本职责。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等(详见《观山湖区责任督学管理办法(修订)》)。

二、选聘计划

根据区内中小学校(园)布局和规模等情况,按1名督学负责3—5所学校的标准,本次计划选聘责任督学10名。

三、选聘范围

主要从各级各类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遴选,兼顾学前、义教、普高及民办教育领域,择优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熟悉教育督导业务,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以及监测方面有关要求及知识技能。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能够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时间,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一般首聘年龄不超过63岁、续聘年龄不超过67岁。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推荐

1.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成为责任督学的个人,可向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自荐报名。

2.请区内各乡镇(社区)、学校、教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充分发掘资源,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动员其报名选聘。

(二)审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程序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查、遴选。

(三)公示。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拟聘责任督学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公布。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向责任督学颁发聘书,聘任结果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区人民政府等机构报备并向社会公布。

六、报名方法

(一)提供资料

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需提供:①个人申报表;②本人工作资历、相关职业资格的证明材料;③相关学历、职称、奖励的证书。

(二)报名方式

可直接到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者除提交个人申报表外,还需提供其他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将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电子邮件报名者邮件标题请统一注明:观山湖区责任督学选聘报名(姓名)。除个人申报表外,还需上传其他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报名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地质科技园2号楼十楼1009室

报名邮箱:24606461@qq.com

(三)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七、有关事宜

(一)报名参与选聘者需对应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报名参与选聘者需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联系不上本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三)通过选聘正式聘任的责任督学的管理及劳务费用严格按照《观山湖区责任督学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四)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请咨询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曾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84119016

附件: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督学候选人推荐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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