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区招教师招聘必刷900题(职测+教育)
武汉区招教师招聘必刷900题(职测+教育)
2025-09-19 18:01来源:湖北人才网
共招10人。
09月1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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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均为管理助理岗,派遣至武汉轻工大学内设机构从事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2023年、2024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困难群体毕业生(按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认定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个人报名、资格审查、AI面试、笔试、面试(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17时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才招聘网址:https://zpxt.whpu.edu.cn/#/app/whqgdx/zpglxt/zpwz/RECRUIT注册报名,对照招聘条件,填报个人简历及信息,并按照招聘系统提示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
3.需提交材料(线上报名阶段提供电子版扫描件,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原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
(3)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须含本科阶段备案表;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
(4)毕业高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困难群体毕业生相关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招聘单位线上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请注意查看审查结果提示,并根据需要补充完善材料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再次提交(建议应聘人员不要选择网上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审核不通过后没有充足的时间补充材料)。
(三)考试考核
1.AI 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参加AI面试,AI面试时间和有关要求将通过短信、电子邮箱另行通知。
AI面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及岗位适配性。AI面试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面试
通过AI面试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将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含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将通过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另行通知。
应聘者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面试百分制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依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实际参加笔试且成绩有效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所有拟聘用人员应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录用的,被录用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聘用期限两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报名咨询电话:027-83925122(汪女士)
六、其他说明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注明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电子邮箱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对提交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因工作需要,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均为管理助理岗,派遣至武汉轻工大学内设机构从事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2023年、2024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困难群体毕业生(按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认定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个人报名、资格审查、AI面试、笔试、面试(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17时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才招聘网址:https://zpxt.whpu.edu.cn/#/app/whqgdx/zpglxt/zpwz/RECRUIT注册报名,对照招聘条件,填报个人简历及信息,并按照招聘系统提示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
3.需提交材料(线上报名阶段提供电子版扫描件,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原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
(3)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须含本科阶段备案表;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
(4)毕业高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困难群体毕业生相关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招聘单位线上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请注意查看审查结果提示,并根据需要补充完善材料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再次提交(建议应聘人员不要选择网上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审核不通过后没有充足的时间补充材料)。
(三)考试考核
1.AI 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参加AI面试,AI面试时间和有关要求将通过短信、电子邮箱另行通知。
AI面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及岗位适配性。AI面试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面试
通过AI面试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将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含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将通过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另行通知。
应聘者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面试百分制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依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实际参加笔试且成绩有效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所有拟聘用人员应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录用的,被录用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聘用期限两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报名咨询电话:027-83925122(汪女士)
六、其他说明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注明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电子邮箱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对提交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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