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测入门:从第一步到每一步
行测入门:从第一步到每一步
2025-09-04 10:28来源:阜宁县人民政府
共招7人。
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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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阜宁县县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阜国资办〔2022〕20号)精神,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企业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企业简介
(一)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阜宁县人民政府直属一档国企,负责全县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粮食购销)、交通水务和乡村基础设施、红色文旅和林业碳汇新能源等投融资开发建设工作。此次招聘的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1. 江苏润阜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是一家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公司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的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核心业务涵盖河道整治、堤防、泵站、水闸、农田水利等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施工力量,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以诚信、务实、创新、共赢为价值观,致力于为区域防洪、水资源配置和农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设施保障,目标是成为技术领先、管理先进、信誉卓越的综合性水利工程企业。
2. 阜宁县宁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是一家专注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企业。公司核心业务涵盖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它道路、隧道路和桥梁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的投资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公司秉承“质量为先、安全至上、诚信经营”的理念,拥有专业的工程技术团队和先进的机械设备,致力于为区域交通网络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可靠的工程服务,是当地交通建设领域的重要力量。
3. 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1978年2月,是阜宁县域内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及服务的核心公用事业企业。公司承担着全县自来水生产、输配、销售以及供水管网的安装与维护等职责,致力于保障居民生活和工商业用水的安全、稳定与高效。公司以“优质供水、服务民生”为宗旨,拥有完善的水质检测体系和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是服务阜宁县城乡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基础保障企业。
(二)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8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后出生);
4.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 报考者必须具备招考岗位明确要求的工作能力、经历、职称、资质证书等;
7.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 户籍不限。
2. 报名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4.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5.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 报考者必须具备招考岗位明确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和资质证书等。
三、报名
(一)岗位信息
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通过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ning.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1. 时间地点
时间:招聘通告发布后至2025年9月19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
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岗位报考者携报名材料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902室(综合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岗位报考者携报名材料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104室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2. 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2)个人简历、《阜宁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查询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查询结果(http://www. cdgdc.edu.cn)。
(5)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书。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从事相关岗位的佐证资料)。
(7)与招考职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3. 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报名结束后,未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完成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以于2025年9月22日-23日(8:30-12:00、14:30-18:00)改报其他岗位。
5.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和隐瞒重要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准考证发放
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岗位报名成功的,请于2025年9月24日-26日(8:30-12:00、14:30-18:00),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902室(综合部)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报考。
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岗位报名成功的,请于2025年9月24日-26日(8:30-12:00、14:30-18:00),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10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2.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姓名、身份号码一致。
5.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5日后查询。
(二)面试
1.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招录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在招聘通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者)。
3.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4.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2. 总成绩相同的,符合岗位优先录用条件者优先;若均符合岗位优先录用条件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可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 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招聘通告发布网站公示体检人选信息。
2. 因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以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1. 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
2. 因招聘单位和岗位特殊性,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遵纪守法、征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征信记录和失信被执行情况)等方面,政治上不合格、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均不予录用。
3.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人选,还将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4.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合格人数不足时不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1.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政审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通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公示内容:拟录用单位名称、岗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
3.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或经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4. 被录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须在公示结束后、办理本单位入职手续前,自行办妥一切解除关系的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办妥相关手续或未能按期报到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 公示结束后,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单位可对岗位进行合理调剂,若无法达成一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招聘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6. 为保证核心人才的稳定与持续发展,本单位将为录用人员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并承担专项培训费用。员工须与本单位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相关违约责任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参照县属一档国有企业工资标准执行。
本通告由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农发控股集团(0515-68588621)
财政担保公司(0515-87208222)
监督电话:国资办(0515-69917043)
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69917111)
附件:1. 阜宁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因工作需要,根据《阜宁县县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阜国资办〔2022〕20号)精神,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企业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企业简介
(一)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阜宁县人民政府直属一档国企,负责全县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粮食购销)、交通水务和乡村基础设施、红色文旅和林业碳汇新能源等投融资开发建设工作。此次招聘的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1. 江苏润阜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是一家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公司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的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核心业务涵盖河道整治、堤防、泵站、水闸、农田水利等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施工力量,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以诚信、务实、创新、共赢为价值观,致力于为区域防洪、水资源配置和农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设施保障,目标是成为技术领先、管理先进、信誉卓越的综合性水利工程企业。
2. 阜宁县宁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是一家专注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企业。公司核心业务涵盖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它道路、隧道路和桥梁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的投资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公司秉承“质量为先、安全至上、诚信经营”的理念,拥有专业的工程技术团队和先进的机械设备,致力于为区域交通网络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可靠的工程服务,是当地交通建设领域的重要力量。
3. 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1978年2月,是阜宁县域内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及服务的核心公用事业企业。公司承担着全县自来水生产、输配、销售以及供水管网的安装与维护等职责,致力于保障居民生活和工商业用水的安全、稳定与高效。公司以“优质供水、服务民生”为宗旨,拥有完善的水质检测体系和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是服务阜宁县城乡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基础保障企业。
(二)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8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后出生);
4.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 报考者必须具备招考岗位明确要求的工作能力、经历、职称、资质证书等;
7.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 户籍不限。
2. 报名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4.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5.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 报考者必须具备招考岗位明确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和资质证书等。
三、报名
(一)岗位信息
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通过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ning.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1. 时间地点
时间:招聘通告发布后至2025年9月19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
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岗位报考者携报名材料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902室(综合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岗位报考者携报名材料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104室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2. 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2)个人简历、《阜宁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查询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查询结果(http://www. cdgdc.edu.cn)。
(5)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书。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从事相关岗位的佐证资料)。
(7)与招考职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3. 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报名结束后,未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完成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以于2025年9月22日-23日(8:30-12:00、14:30-18:00)改报其他岗位。
5.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和隐瞒重要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准考证发放
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岗位报名成功的,请于2025年9月24日-26日(8:30-12:00、14:30-18:00),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902室(综合部)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报考。
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岗位报名成功的,请于2025年9月24日-26日(8:30-12:00、14:30-18:00),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10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2.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姓名、身份号码一致。
5.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5日后查询。
(二)面试
1.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招录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在招聘通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者)。
3.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4.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2. 总成绩相同的,符合岗位优先录用条件者优先;若均符合岗位优先录用条件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可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 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招聘通告发布网站公示体检人选信息。
2. 因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以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1. 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
2. 因招聘单位和岗位特殊性,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遵纪守法、征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征信记录和失信被执行情况)等方面,政治上不合格、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均不予录用。
3.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人选,还将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4.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合格人数不足时不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1.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政审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通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公示内容:拟录用单位名称、岗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
3.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或经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4. 被录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须在公示结束后、办理本单位入职手续前,自行办妥一切解除关系的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办妥相关手续或未能按期报到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 公示结束后,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单位可对岗位进行合理调剂,若无法达成一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招聘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6. 为保证核心人才的稳定与持续发展,本单位将为录用人员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并承担专项培训费用。员工须与本单位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相关违约责任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参照县属一档国有企业工资标准执行。
本通告由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农发控股集团(0515-68588621)
财政担保公司(0515-87208222)
监督电话:国资办(0515-69917043)
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69917111)
附件:1. 阜宁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