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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公告(第二次)

2025-08-29 17:14来源: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共招16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2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6名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及以上人员。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原则上在1989年8月3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分配。

3.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严重疾病,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能吃苦耐劳(实行24小时轮班工作制);

6.已取得E或C1以上驾驶证。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5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5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坑口长园路6号(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巡警大队前台),联系电话:0758-2623791。

3.报名所需资料: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辅警录用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附件1);(需同时提供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2)应聘对象及应聘对象直系亲属信息表(网上下载,附件2,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4)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中共党员提供所属党支部开具的证明;

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其中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首页和个人页);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核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下个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共三项,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制,体能测试达到标准要求即可。笔试、面试考试题目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组织命制,报名后,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另行通知考场和考试时间。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共有两项,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考生两项均达到标准要求即可。具体标准参照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评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者方为通过。

2.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基本的法律和公安综合知识等,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评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计分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顺序,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需要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此外,还需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实施,考察合格方能列为拟聘用对象。

(三)补录。

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公示结束后6个月内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四)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平安鼎湖”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报市公安局政治处备案同意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用工方式为签订劳动合同。

(五)试用期。

聘用后的辅警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肇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七、福利待遇

聘用后,薪酬标准按照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应聘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负责解释,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监督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623790(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监督大队)。咨询电话:0758-26237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政工室)。

点击查看>>>

1.附件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2.附件2:报考对象亲属信息表.xls

3.附件3: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4.附件4: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2025年8月29日

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6名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及以上人员。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原则上在1989年8月3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分配。

3.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严重疾病,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能吃苦耐劳(实行24小时轮班工作制);

6.已取得E或C1以上驾驶证。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5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5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坑口长园路6号(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巡警大队前台),联系电话:0758-2623791。

3.报名所需资料: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辅警录用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附件1);(需同时提供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2)应聘对象及应聘对象直系亲属信息表(网上下载,附件2,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4)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中共党员提供所属党支部开具的证明;

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其中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首页和个人页);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核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下个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共三项,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制,体能测试达到标准要求即可。笔试、面试考试题目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组织命制,报名后,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另行通知考场和考试时间。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共有两项,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考生两项均达到标准要求即可。具体标准参照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评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者方为通过。

2.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基本的法律和公安综合知识等,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评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计分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顺序,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需要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此外,还需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实施,考察合格方能列为拟聘用对象。

(三)补录。

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公示结束后6个月内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四)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平安鼎湖”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报市公安局政治处备案同意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用工方式为签订劳动合同。

(五)试用期。

聘用后的辅警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肇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七、福利待遇

聘用后,薪酬标准按照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应聘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负责解释,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监督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623790(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监督大队)。咨询电话:0758-26237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政工室)。

点击查看>>>

1.附件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2.附件2:报考对象亲属信息表.xls

3.附件3: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4.附件4: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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