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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福建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企业员工30人公告

2025-08-26 16:49来源:莆田市人民政府

共28个职位,招30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2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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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岗B 福建 -莆田市 2 职位详情
莆田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贸易岗 福建 -莆田市 1 职位详情
莆田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岗A 福建 -莆田市 1 职位详情
莆田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岗B 福建 -莆田市 1 职位详情
莆田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党务人事岗 福建 -莆田市 1 职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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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专技岗B 福建 -莆田市 1 职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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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专技岗D 福建 -莆田市 1 职位详情
莆田市城投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党务岗 福建 -莆田市 1 职位详情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经综合考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一)发布公告

在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栏、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tian.gov.cn/)、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莆田人才教育集团)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微信公众号(福建人资集团莆田分公司)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条件初审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89年9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5)应聘者毕业证等相关证书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海外留学证明(盖章版成绩单等)。

(7)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8)应聘者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

2.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日9:00至2025年9月9日12: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人事考试招聘报名平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35)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00-2025年9月10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报名系统点击申请仲裁提出申诉,申诉时间截止为2025年9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5)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于笔试准考证打印功能开放后(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每个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符合1:3以上(含)开考基本条件。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等,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评定: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100%。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当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得分排名并列时,则加试职业倾向测试。

(四)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身份证正反面(印制在同一页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等岗位要求材料。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招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年限和经历的,皆须提供以下2份工作经历证明:①提供劳动合同,须具体到工作部门及工作岗位,②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个人社保历史缴交明细。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组织体检

(1)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在职考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本人能按期入职的承诺书,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随机抽选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报考人员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征信记录等。

政审对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及公司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情节或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确定拟招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出现拟聘人员届时仍在其他单位任职的,需在拟聘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辞职手续,如未完成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若无正当理由又不告知原因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笔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莆田人才教育集团)、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微信公众号(福建人资集团莆田分公司)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在本次招聘的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环节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

3.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235686。

(五)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向考务组咨询,咨询电话:0594-6995816、0591-22789305。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下载>>>

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经综合考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一)发布公告

在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栏、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tian.gov.cn/)、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莆田人才教育集团)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微信公众号(福建人资集团莆田分公司)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条件初审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89年9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5)应聘者毕业证等相关证书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海外留学证明(盖章版成绩单等)。

(7)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8)应聘者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

2.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日9:00至2025年9月9日12: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人事考试招聘报名平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35)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00-2025年9月10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报名系统点击申请仲裁提出申诉,申诉时间截止为2025年9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5)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于笔试准考证打印功能开放后(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每个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符合1:3以上(含)开考基本条件。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等,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评定: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100%。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当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得分排名并列时,则加试职业倾向测试。

(四)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身份证正反面(印制在同一页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等岗位要求材料。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招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年限和经历的,皆须提供以下2份工作经历证明:①提供劳动合同,须具体到工作部门及工作岗位,②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个人社保历史缴交明细。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组织体检

(1)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在职考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本人能按期入职的承诺书,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随机抽选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报考人员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征信记录等。

政审对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及公司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情节或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确定拟招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出现拟聘人员届时仍在其他单位任职的,需在拟聘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辞职手续,如未完成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若无正当理由又不告知原因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笔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莆田人才教育集团)、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微信公众号(福建人资集团莆田分公司)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在本次招聘的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环节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

3.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235686。

(五)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向考务组咨询,咨询电话:0594-6995816、0591-22789305。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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