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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邯郸魏县秋季博硕人才引进2名公告

2025-08-22 15:42来源:魏县党政官网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推进“十万学子进邯郸”就业行动,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博硕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引进博硕人才2名(职位表及各职位要求、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QS世界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及以后出生);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其中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保持一致;

5.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可参加本次博硕人才引进;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专业能力及其他条件;

7.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已通过邯郸市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其他单位测评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本人到场进行报名和证件审核,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地址:魏县县委组织部(魏县魏州东路68号县委综合楼406房间)

4.现场需提供材料:

(1)贴有小二寸照片的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5)各学历阶段(专科及以上)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党员证明(见附件4);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核。组织有关人员对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员。

(二)面试测评

测评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测评成绩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录取。依据各岗位选聘计划数额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根据面试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魏县党政网通知。

如某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数超过5:1,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参加面试环节人员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如增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准备工作。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魏县党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享受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年龄分别不超35岁、28岁),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随迁配偶对口安置工作、三甲医院绿色通道就医、乘公交游景区优惠等待遇。

(二)提供住房保障。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年龄分别不超35岁、28岁),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条件的,可周转使用人才公寓。

(三)发放补助补贴。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或生活补助。

(四)职称评聘。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三)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程序。

(六)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选聘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将及时在魏县党政网发布通知。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310-3522068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310-3520333

附件1:魏县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魏县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信.docx

附件5:世界大学QS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名单.doc

为进一步推进“十万学子进邯郸”就业行动,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博硕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引进博硕人才2名(职位表及各职位要求、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QS世界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及以后出生);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其中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保持一致;

5.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可参加本次博硕人才引进;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专业能力及其他条件;

7.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已通过邯郸市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其他单位测评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本人到场进行报名和证件审核,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地址:魏县县委组织部(魏县魏州东路68号县委综合楼406房间)

4.现场需提供材料:

(1)贴有小二寸照片的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5)各学历阶段(专科及以上)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党员证明(见附件4);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核。组织有关人员对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员。

(二)面试测评

测评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测评成绩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录取。依据各岗位选聘计划数额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根据面试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魏县党政网通知。

如某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数超过5:1,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参加面试环节人员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如增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准备工作。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魏县党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享受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年龄分别不超35岁、28岁),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随迁配偶对口安置工作、三甲医院绿色通道就医、乘公交游景区优惠等待遇。

(二)提供住房保障。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年龄分别不超35岁、28岁),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条件的,可周转使用人才公寓。

(三)发放补助补贴。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或生活补助。

(四)职称评聘。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三)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程序。

(六)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选聘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将及时在魏县党政网发布通知。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310-3522068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310-3520333

附件1:魏县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魏县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信.docx

附件5:世界大学QS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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