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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邯郸丛台区征集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50名公告

2025-08-21 09:52来源: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

共招350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2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高就业能力,根据邯郸市有关青年就业见习政策要求,现将集中征集丛台区2025年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征集时间

2025年8月21日-25日

二、岗位征集目标

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求,着力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做到数量有保障,力争8月底前在全区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50个,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重点面对辖区内现代化钢铁、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文化旅游、绿色化工、生物健康、低空经济、电子信息、数字产业等“九大产业”企业,开发一批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见习岗位,增强见习吸引力。

三、岗位征集条件

在丛台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具体条件如下:

(一)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失信和违法记录;

(二)提供见习岗位数量不高于本单位在职人数的30%;

(三)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

(四)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见习指导员,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办公地点需在丛台区内;

(五)能够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见习人员(事业单位除外);

(七)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职业防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四、岗位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线上办理,线下审核。

(二)线上办理:单位使用CA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http://110.249.254.140:25688/sythwssb/、http://222.222.31.183:25688/sythwssb/或https://he.12333.gov.cn/sythwssb/static/loginsyth.html)业务办理—就业创业—见习单位申请,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经办(申请年度为2025年,经办机构选择“邯郸市丛台区”)。

(三)线下审核材料:

1.《丛台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2);

5.就业登记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办公场地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

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丛台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需一式两份,其他材料均提交一份,线上申请后,请于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线下审核。

(四)严格审核把关。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严格把关,对申请单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特别是要核查单位是否正常经营,提供的岗位是否适合见习人员锻炼工作能力。

(五)公布见习岗位。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为见习单位,并通过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五、对见习单位的补贴政策

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统一执行区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200元),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邯财社〔2019〕11号)要求,基本生活费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其他单位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不足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

六、线下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丛台路甲45号(春厂小区北门)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20房间

联系电话:7080035

附件1:《丛台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

附件2:《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高就业能力,根据邯郸市有关青年就业见习政策要求,现将集中征集丛台区2025年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征集时间

2025年8月21日-25日

二、岗位征集目标

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求,着力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做到数量有保障,力争8月底前在全区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50个,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重点面对辖区内现代化钢铁、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文化旅游、绿色化工、生物健康、低空经济、电子信息、数字产业等“九大产业”企业,开发一批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见习岗位,增强见习吸引力。

三、岗位征集条件

在丛台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具体条件如下:

(一)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失信和违法记录;

(二)提供见习岗位数量不高于本单位在职人数的30%;

(三)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

(四)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见习指导员,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办公地点需在丛台区内;

(五)能够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见习人员(事业单位除外);

(七)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职业防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四、岗位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线上办理,线下审核。

(二)线上办理:单位使用CA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http://110.249.254.140:25688/sythwssb/、http://222.222.31.183:25688/sythwssb/或https://he.12333.gov.cn/sythwssb/static/loginsyth.html)业务办理—就业创业—见习单位申请,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经办(申请年度为2025年,经办机构选择“邯郸市丛台区”)。

(三)线下审核材料:

1.《丛台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2);

5.就业登记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办公场地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

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丛台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需一式两份,其他材料均提交一份,线上申请后,请于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线下审核。

(四)严格审核把关。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严格把关,对申请单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特别是要核查单位是否正常经营,提供的岗位是否适合见习人员锻炼工作能力。

(五)公布见习岗位。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为见习单位,并通过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五、对见习单位的补贴政策

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统一执行区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200元),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邯财社〔2019〕11号)要求,基本生活费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其他单位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不足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

六、线下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丛台路甲45号(春厂小区北门)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20房间

联系电话:7080035

附件1:《丛台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

附件2:《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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