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1河北农信社 -臻选千题“战”农信
2021河北农信社 -臻选千题“战”农信
2025-08-19 13:16来源:广平县人民政府官网
共招106人。
08月1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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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快实施村级班子大学生培育计划的通知》(邯组通字〔2025〕10号)要求,拟在全县公开选聘一批党务(村务)工作者。
一、选聘计划
2025年度公开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106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其中胜营镇17人,广平镇23人,十里铺镇14人、南韩镇12人,南阳堡镇12人,平固店镇16人,东张孟镇12人。
二、选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好选聘工作,严把“入口关”。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具有本村(居)户籍或原籍为该村(居),其中已婚女性可报考本人配偶户籍或原籍所在村(居)岗位;户籍或原籍不在村,本人或父母、配偶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到村任职的,也可参加选聘(户籍、居住年限以选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8月18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其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参加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项目、公益性岗位、见习岗锻炼的人员,以及在抗洪抢险等重大急难险重考验中表现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品德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农村(社区)发展服务;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或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高校学生;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有效聘用期内人员,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工作者,已录用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选聘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19日。
2.各镇党委广泛发动村(居)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
(二)个人自荐
1.自荐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回村(居)工作的人员到各镇党建办现场自荐报名。
2.自荐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9日。
3.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广平县2025年度公开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报名表》及电子版(见附件2,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2)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及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本人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注册后下载)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婚女性还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自荐人员的身份、户籍、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进行综合审查。
(四)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推荐
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召开各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拟选聘人员参加,党员、村民代表对其深入了解、综合分析,推荐排序。
为保证推荐公平,本次推荐实行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回避制度。上述人员不能参加各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
(五)考察了解
1.考察。成立选聘考察组,结合选聘村村情实际、产业发展特点和村级班子建设需求,对拟选聘人选进行考察。
2.综合研判。考察组逐村逐人汇报拟选聘人员个人特点和村级推荐情况,镇党委分析研判,确定排序推荐位次,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军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者等优先考虑。
为保证考察研判公平,与选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能参与。
(六)双向选择
审核把关后,组织召开双向见面会,现场征求拟选聘人员进入村级班子意愿,综合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放弃的,应签署放弃承诺书,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补。
(七)公布结果
综合结果以各镇为单位进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选自行承担。
(九)政审
县委组织部和各镇对其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征求县纪委监委、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职能部门意见,审核无问题后进入公示环节。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察了解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分配工作岗位。拟聘用人选务必在确定工作岗位后,与所在镇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选聘人员为中共党员的,聘用为党务工作者;非中共党员的,聘用为村务工作者。选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签两年。合同到期时,没有进入村(居)班子的,不再续签。
五、薪酬待遇
党务(村务)工作者薪酬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工资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缴纳社保、医保等基本保险,由县财政保障。进入村(居)班子后,薪酬待遇另行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选聘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政策咨询电话:0310-2526116
监督举报电话:0310-2526052
胜 营 镇咨询电话:13932081800
广 平 镇咨询电话:13103002546
十里铺镇咨询电话:15100048016
南 韩 镇咨询电话:15230023011
南阳堡镇咨询电话:18831009295
平固店镇咨询电话:13930017515
东张孟镇咨询电话:18032403046
附件下载: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快实施村级班子大学生培育计划的通知》(邯组通字〔2025〕10号)要求,拟在全县公开选聘一批党务(村务)工作者。
一、选聘计划
2025年度公开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106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其中胜营镇17人,广平镇23人,十里铺镇14人、南韩镇12人,南阳堡镇12人,平固店镇16人,东张孟镇12人。
二、选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好选聘工作,严把“入口关”。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具有本村(居)户籍或原籍为该村(居),其中已婚女性可报考本人配偶户籍或原籍所在村(居)岗位;户籍或原籍不在村,本人或父母、配偶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到村任职的,也可参加选聘(户籍、居住年限以选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8月18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其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参加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项目、公益性岗位、见习岗锻炼的人员,以及在抗洪抢险等重大急难险重考验中表现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品德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农村(社区)发展服务;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或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高校学生;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有效聘用期内人员,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工作者,已录用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选聘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19日。
2.各镇党委广泛发动村(居)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
(二)个人自荐
1.自荐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回村(居)工作的人员到各镇党建办现场自荐报名。
2.自荐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9日。
3.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广平县2025年度公开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报名表》及电子版(见附件2,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2)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及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本人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注册后下载)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婚女性还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自荐人员的身份、户籍、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进行综合审查。
(四)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推荐
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召开各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拟选聘人员参加,党员、村民代表对其深入了解、综合分析,推荐排序。
为保证推荐公平,本次推荐实行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回避制度。上述人员不能参加各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
(五)考察了解
1.考察。成立选聘考察组,结合选聘村村情实际、产业发展特点和村级班子建设需求,对拟选聘人选进行考察。
2.综合研判。考察组逐村逐人汇报拟选聘人员个人特点和村级推荐情况,镇党委分析研判,确定排序推荐位次,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军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者等优先考虑。
为保证考察研判公平,与选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能参与。
(六)双向选择
审核把关后,组织召开双向见面会,现场征求拟选聘人员进入村级班子意愿,综合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放弃的,应签署放弃承诺书,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补。
(七)公布结果
综合结果以各镇为单位进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选自行承担。
(九)政审
县委组织部和各镇对其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征求县纪委监委、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职能部门意见,审核无问题后进入公示环节。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察了解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分配工作岗位。拟聘用人选务必在确定工作岗位后,与所在镇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选聘人员为中共党员的,聘用为党务工作者;非中共党员的,聘用为村务工作者。选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签两年。合同到期时,没有进入村(居)班子的,不再续签。
五、薪酬待遇
党务(村务)工作者薪酬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工资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缴纳社保、医保等基本保险,由县财政保障。进入村(居)班子后,薪酬待遇另行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选聘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政策咨询电话:0310-2526116
监督举报电话:0310-2526052
胜 营 镇咨询电话:13932081800
广 平 镇咨询电话:13103002546
十里铺镇咨询电话:15100048016
南 韩 镇咨询电话:15230023011
南阳堡镇咨询电话:18831009295
平固店镇咨询电话:13930017515
东张孟镇咨询电话:1803240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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