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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湖北武汉科技大学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

2025-08-18 13:36来源: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1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 平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溯源 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 堂。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学校拥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 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 权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3个学科入 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 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于2007年开始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设有材料科 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 工程、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和系统科学8个博士后科研流 动站,先后与39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建 有40余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拥有包括国家战略科技人才、 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在内的博士后合作导师2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将博士后作为专任教师重要来源。学校博士后 流动站首次招收博士后以来,博士后出站留校任教占比近75%, 到其他高校任教占比近15%。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夯 实青年人才科研能力,现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 究工作,学校将为博士后提供优厚的支持待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招收类型

卓越师资博士后 (A 档 、B 档)和拔尖师资博士后。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

规范;

2、获得博士学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具备较强的研究 能力,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科研兴趣浓厚,具有敬业精神, 符合学校专任教师招聘条件和相应业绩要求;

3、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4、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三、支持周期

支持周期为36个月,计入“准聘制”教师考核首聘期。

四、支持政策

(一)薪酬待遇

1、基本薪酬

学校支持经费每年约22万元(含单位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 不含用人单位和团队的支持经费)。

2、叠加薪酬

享受国家或湖北省(含属地)财政支持博士后补助(进站第 1~2年,每年不少于10万元)。学校鼓励用人单位和团队自筹 经费叠加支持。

执行学校教学科研业绩绩效奖励政策,上不封顶。

4、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等次,每年2-4万元。

(二)住房待遇

住房补贴每月2000-2500元。同时,支持申请湖北省博士后 公寓或辖区人才公寓。

(三)科研政策

学校支持科研启动费10-18万元(哲学社会科学4-10万元)。 不定期安排专家团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四)职称政策

在站期间可参评高级职称,单独评审。

(五)留校政策

1、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满足留校任教(包括高层次人 才、“长聘制”教师、“准聘制”教师)要求的,按相应程序直 接办理留校任教手续;

2、留校任教各类待遇按学校引进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 ) 政策执行。达到“长聘制”教师留校任教要求的,其安家费在“准 聘制”教师安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6万元(此项政策仅限在我 校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留校任教人员);

3、不满足留校任教要求的,可参加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六)其他政策

学校协助安排子女入托入学,享受在职职工工会福利待遇, 享受学校直属附属三甲医院高水准的医疗保障服务。

此外,我校常年招收项目博士后,支持周期为24个月。项 目博士后不享受师资博士后专项津贴,科研启动费和考核奖励由 用人单位、团队自筹。

五、联系方式 (附件)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7-68862406,电

子邮箱:bshawust.edu.cn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 规定发生调整,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武汉科技大学 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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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师资博士后招聘岗位表

联系方式

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 平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溯源 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 堂。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学校拥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 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 权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3个学科入 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 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于2007年开始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设有材料科 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 工程、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和系统科学8个博士后科研流 动站,先后与39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建 有40余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拥有包括国家战略科技人才、 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在内的博士后合作导师2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将博士后作为专任教师重要来源。学校博士后 流动站首次招收博士后以来,博士后出站留校任教占比近75%, 到其他高校任教占比近15%。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夯 实青年人才科研能力,现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 究工作,学校将为博士后提供优厚的支持待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招收类型

卓越师资博士后 (A 档 、B 档)和拔尖师资博士后。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

规范;

2、获得博士学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具备较强的研究 能力,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科研兴趣浓厚,具有敬业精神, 符合学校专任教师招聘条件和相应业绩要求;

3、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4、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三、支持周期

支持周期为36个月,计入“准聘制”教师考核首聘期。

四、支持政策

(一)薪酬待遇

1、基本薪酬

学校支持经费每年约22万元(含单位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 不含用人单位和团队的支持经费)。

2、叠加薪酬

享受国家或湖北省(含属地)财政支持博士后补助(进站第 1~2年,每年不少于10万元)。学校鼓励用人单位和团队自筹 经费叠加支持。

执行学校教学科研业绩绩效奖励政策,上不封顶。

4、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等次,每年2-4万元。

(二)住房待遇

住房补贴每月2000-2500元。同时,支持申请湖北省博士后 公寓或辖区人才公寓。

(三)科研政策

学校支持科研启动费10-18万元(哲学社会科学4-10万元)。 不定期安排专家团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四)职称政策

在站期间可参评高级职称,单独评审。

(五)留校政策

1、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满足留校任教(包括高层次人 才、“长聘制”教师、“准聘制”教师)要求的,按相应程序直 接办理留校任教手续;

2、留校任教各类待遇按学校引进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 ) 政策执行。达到“长聘制”教师留校任教要求的,其安家费在“准 聘制”教师安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6万元(此项政策仅限在我 校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留校任教人员);

3、不满足留校任教要求的,可参加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六)其他政策

学校协助安排子女入托入学,享受在职职工工会福利待遇, 享受学校直属附属三甲医院高水准的医疗保障服务。

此外,我校常年招收项目博士后,支持周期为24个月。项 目博士后不享受师资博士后专项津贴,科研启动费和考核奖励由 用人单位、团队自筹。

五、联系方式 (附件)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7-68862406,电

子邮箱:bshawust.edu.cn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 规定发生调整,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武汉科技大学 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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