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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福建三明市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1人公告

2025-07-14 15:24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1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清流县应急管理局计划2025年公开招聘清流县森林消防大队森林消防岗位劳务派遣人员1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

计划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团队意识,诚信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4.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招聘要求

1.招聘岗位及职数

森林消防员1名(要求男性)。

2.招聘要求

a.限本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的退役军人。

b.热爱森林消防事业、身体健康、视听力正常、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的优秀青年。

c.应聘人员要通过综合体能测试、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政治审查后择优录取(综合体能测试项目附后)。

三、工资待遇

1.消防员年度工资总额6.5万元以内(含五险一金);扑火补贴及高火险备勤、抗洪抢险、应急救灾、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安保维稳期间餐补除外,按有关文件执行。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暂定三年)。

四、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因岗聘用的原则。

3.实行条件审查、体能考核、组织考核、健康体检、公开招聘的原则。

五、考核机构

由县应急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考核具体工作。

六、考核方式、时间、地点

1.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审查考核与体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审查考核(20分):采取量化评分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按照《考核量化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当场考核打分,并当场公布得分。

(2)体能考核(80分):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场按照《体能测试量化评分表》根据测试结果打分。

(3)按照《考核量化评分表》、《体能测试量化评分表》所得分,根据拟聘岗位人数的2倍,按分数从高至低排名列入组织考核对象。

当出现应聘者考核分数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学历高低(优先顺序为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是否党员——是否获优秀士兵或连队嘉奖。

2.考核时间

审查考核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

体能考核时间:2025年7月22日-23日上、下午。

组织考核时间:2025年7月24日。

3.考核地点

清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安排。

七、组织体检

1.体检:该岗位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确定,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7月28日由统一指定医院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森防指办公室负责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根据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单位负责。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由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综治等部门盖章的《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协审表》。由清流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复核。

2.递补:体检缺席者或复核不通过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复核不通过造成缺额的,候补人员按照报名者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八、确定人选

2025年8月1日-8月5日,清流县政府网站将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聘人员。

九、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并确定为本次招聘对象的人员,由清流县应急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用工合同。

十、报名及提供资料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清流县应急管理局(三楼);报名人提供资料:户口本、身份证、退役证和二寸彩照1张;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598-5324538。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8日下午5:30。

点击查看>>>

1.清流县应急局公开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2.清流县应急局公开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考核量化评分表

3.清流县应急局公开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体能测试量化评分表

4.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协审表

清流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清流县应急管理局计划2025年公开招聘清流县森林消防大队森林消防岗位劳务派遣人员1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

计划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团队意识,诚信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4.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招聘要求

1.招聘岗位及职数

森林消防员1名(要求男性)。

2.招聘要求

a.限本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的退役军人。

b.热爱森林消防事业、身体健康、视听力正常、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的优秀青年。

c.应聘人员要通过综合体能测试、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政治审查后择优录取(综合体能测试项目附后)。

三、工资待遇

1.消防员年度工资总额6.5万元以内(含五险一金);扑火补贴及高火险备勤、抗洪抢险、应急救灾、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安保维稳期间餐补除外,按有关文件执行。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暂定三年)。

四、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因岗聘用的原则。

3.实行条件审查、体能考核、组织考核、健康体检、公开招聘的原则。

五、考核机构

由县应急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考核具体工作。

六、考核方式、时间、地点

1.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审查考核与体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审查考核(20分):采取量化评分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按照《考核量化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当场考核打分,并当场公布得分。

(2)体能考核(80分):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场按照《体能测试量化评分表》根据测试结果打分。

(3)按照《考核量化评分表》、《体能测试量化评分表》所得分,根据拟聘岗位人数的2倍,按分数从高至低排名列入组织考核对象。

当出现应聘者考核分数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学历高低(优先顺序为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是否党员——是否获优秀士兵或连队嘉奖。

2.考核时间

审查考核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

体能考核时间:2025年7月22日-23日上、下午。

组织考核时间:2025年7月24日。

3.考核地点

清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安排。

七、组织体检

1.体检:该岗位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确定,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7月28日由统一指定医院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森防指办公室负责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根据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单位负责。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由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综治等部门盖章的《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协审表》。由清流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复核。

2.递补:体检缺席者或复核不通过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复核不通过造成缺额的,候补人员按照报名者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八、确定人选

2025年8月1日-8月5日,清流县政府网站将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聘人员。

九、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并确定为本次招聘对象的人员,由清流县应急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用工合同。

十、报名及提供资料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清流县应急管理局(三楼);报名人提供资料:户口本、身份证、退役证和二寸彩照1张;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598-5324538。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8日下午5:30。

点击查看>>>

1.清流县应急局公开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2.清流县应急局公开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考核量化评分表

3.清流县应急局公开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体能测试量化评分表

4.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协审表

清流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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