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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招聘4人公告

2025-07-09 16:38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

共招4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7月8日14:00至2025年7月10日14:00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经开三幼用人需求,现招聘非在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4名非在编教职工(其中包含3名带班教师和1名保育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四)教师岗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且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须具有对应学历的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保育员岗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保育员资格证,有带班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 招聘教师岗位年龄计算方式为:

①教师岗 :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②保育员岗 :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2. 招聘岗位若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

3. 招聘岗位限北京户籍的,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截止时间至发布公告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综合专业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

(一)报名

考生可于2025年7月8日14:00至2025年7月10日14:00通过向jingkaisanyou2024@163.com发送申请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以“姓名+岗位+手机号码”命名邮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教师岗考生应提交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信网信息)、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PDF版。保育员岗考生应提交身份证、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信网信息);大学本科毕业者如有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保育员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PDF版,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综合专业考核时间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个人。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综合专业考核

带班教师岗位:综合专业考核分为无幼儿试讲50%+专业技能评测30%(美术10%+舞蹈10%+边弹边唱10%)+面试20%。试讲、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保育员岗位:综合专业考核为结构化面试100%,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专业考核成绩将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示。

(四)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本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综合专业考核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本人需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含办理健康证所需项目)。依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咨询、招聘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二) 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 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 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作取消资格处理,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五、注意事项

(一)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 招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咨询电话:53581156-80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1.xlsx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

2025年7月8日

根据经开三幼用人需求,现招聘非在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4名非在编教职工(其中包含3名带班教师和1名保育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四)教师岗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且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须具有对应学历的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保育员岗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保育员资格证,有带班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 招聘教师岗位年龄计算方式为:

①教师岗 :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②保育员岗 :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2. 招聘岗位若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

3. 招聘岗位限北京户籍的,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截止时间至发布公告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综合专业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

(一)报名

考生可于2025年7月8日14:00至2025年7月10日14:00通过向jingkaisanyou2024@163.com发送申请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以“姓名+岗位+手机号码”命名邮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教师岗考生应提交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信网信息)、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PDF版。保育员岗考生应提交身份证、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信网信息);大学本科毕业者如有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保育员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PDF版,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综合专业考核时间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个人。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综合专业考核

带班教师岗位:综合专业考核分为无幼儿试讲50%+专业技能评测30%(美术10%+舞蹈10%+边弹边唱10%)+面试20%。试讲、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保育员岗位:综合专业考核为结构化面试100%,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专业考核成绩将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示。

(四)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本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综合专业考核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本人需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含办理健康证所需项目)。依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咨询、招聘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二) 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 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 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作取消资格处理,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五、注意事项

(一)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 招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咨询电话:53581156-80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1.xlsx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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