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北京教招先行班-0
2025北京教招先行班-0
2025-07-09 16:38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
共招4人。
07月09日
7月8日14:00至2025年7月10日14:00
待发布
待发布
另行通知
待发布
根据经开三幼用人需求,现招聘非在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4名非在编教职工(其中包含3名带班教师和1名保育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四)教师岗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且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须具有对应学历的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保育员岗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保育员资格证,有带班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 招聘教师岗位年龄计算方式为:
①教师岗 :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②保育员岗 :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2. 招聘岗位若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
3. 招聘岗位限北京户籍的,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截止时间至发布公告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综合专业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
(一)报名
考生可于2025年7月8日14:00至2025年7月10日14:00通过向jingkaisanyou2024@163.com发送申请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以“姓名+岗位+手机号码”命名邮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教师岗考生应提交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信网信息)、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PDF版。保育员岗考生应提交身份证、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信网信息);大学本科毕业者如有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保育员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PDF版,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综合专业考核时间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个人。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综合专业考核
带班教师岗位:综合专业考核分为无幼儿试讲50%+专业技能评测30%(美术10%+舞蹈10%+边弹边唱10%)+面试20%。试讲、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保育员岗位:综合专业考核为结构化面试100%,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专业考核成绩将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示。
(四)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本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综合专业考核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本人需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含办理健康证所需项目)。依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咨询、招聘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二) 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 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 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作取消资格处理,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五、注意事项
(一)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 招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咨询电话:53581156-80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1.xlsx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
2025年7月8日
根据经开三幼用人需求,现招聘非在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4名非在编教职工(其中包含3名带班教师和1名保育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四)教师岗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且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须具有对应学历的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保育员岗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保育员资格证,有带班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 招聘教师岗位年龄计算方式为:
①教师岗 :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②保育员岗 :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2. 招聘岗位若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
3. 招聘岗位限北京户籍的,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截止时间至发布公告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综合专业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
(一)报名
考生可于2025年7月8日14:00至2025年7月10日14:00通过向jingkaisanyou2024@163.com发送申请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以“姓名+岗位+手机号码”命名邮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教师岗考生应提交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信网信息)、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PDF版。保育员岗考生应提交身份证、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信网信息);大学本科毕业者如有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保育员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PDF版,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综合专业考核时间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个人。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综合专业考核
带班教师岗位:综合专业考核分为无幼儿试讲50%+专业技能评测30%(美术10%+舞蹈10%+边弹边唱10%)+面试20%。试讲、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保育员岗位:综合专业考核为结构化面试100%,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专业考核成绩将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示。
(四)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本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综合专业考核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本人需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含办理健康证所需项目)。依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咨询、招聘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二) 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 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 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作取消资格处理,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五、注意事项
(一)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 招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咨询电话:53581156-80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1.xlsx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
2025年7月8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