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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罗屿分公司社会招聘1人公告

2025-07-09 15:56来源: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一、企业简介

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罗屿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分公司战略定位为港航公司探索经营发展新渠道,转型升级试点。旨在推动形成砂石贸易业务全产业链闭环,为后续开发相关业务探索可复制经验,提高保障港口集团内部各重点项目需求能力。为港航公司转型升级全要素培养人才,为后续开发新业务奠定人才基础。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建筑用石加工: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工程建设部经办1名。

(二)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素质要求:

1.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自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企爱岗,认可港口集团、港航公司及分公司企业文化;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 拓创新;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观念和正确的业绩观, 敢于担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质;

4.诚信守法,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作风踏实;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三)资历、学历及年龄要求:

1.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建筑类、建筑设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

3.具有安全管理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4.港口集团系统内的人员优先;

5.工作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四)业务能力要求:

1.负责项目有关的安全环保相关的设施、设备采购工作;

2.负责安全环保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完善和落实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项目现场的各类安全环保相关检查工作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3.负责开展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分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安全环保有关的会议、函件、联系单签发、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各类安全材料;

5.负责安全环保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渠道

本次招聘公告信息将在港口集团官网、港航公司官网、海峡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报名。报名应提交材料:最新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应的资质证明,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港口集团系统内的员工,应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报名由罗屿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受理,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838643115@qq.com,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8659463041。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0日(各批次报名人员均认定有效)。

(三)资格审核

分公司综合办汇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简历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其参与选拔测试环节。

(四)选拔测试

1.开考条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方可开考;同一招聘岗位连续两次未达1:3比例的,则直接组织报名人员开考。(若两次符合条件的累计报名人数仍不足1:3比例时,以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进入考察及体检环节为开考标准)。

2.选拔测试包括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依据笔试、面试两项成绩(各占50%)得出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应包括需求岗位职责、相关专业知识及必备职业素养等方面,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60分钟。

4.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按所有考官评分的简单算术平均分予以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选拔测试情况,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由分公司招聘工作小组择优确定人选)。若该岗位人员达不到招聘要求,本次招聘可空缺。

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及体检工作,考察包括政审、查阅个人档案等相关环节,个人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名单要在港口集团、港航公司官网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应聘者或其他人员认为公示人员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招聘工作小组反映,由综合办公室处理。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选。由综合办公室发出《录用通知书》明确告知办理入职手续有效期。逾期行为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用工合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在用工合同试用期间发生违纪违规、工作严重失误或德才明显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相适应等情形的,可即行终止劳动关系。

(八)正式录用

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员工。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照省港航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港发人资[2024]71号)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工作人员、报名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落实回避制度。

(二)报名人员应遵守公司的招聘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涉及隐瞒不符合招聘纪律要求信息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家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在福建省港口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工作的,应在应聘阶段如实告知。

(四)监督机制

港航公司监察室对社招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有关的信访和意见反映。

点击查看>>>

报名表

2025年7月9日

一、企业简介

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罗屿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分公司战略定位为港航公司探索经营发展新渠道,转型升级试点。旨在推动形成砂石贸易业务全产业链闭环,为后续开发相关业务探索可复制经验,提高保障港口集团内部各重点项目需求能力。为港航公司转型升级全要素培养人才,为后续开发新业务奠定人才基础。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建筑用石加工: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工程建设部经办1名。

(二)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素质要求:

1.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自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企爱岗,认可港口集团、港航公司及分公司企业文化;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 拓创新;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观念和正确的业绩观, 敢于担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质;

4.诚信守法,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作风踏实;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三)资历、学历及年龄要求:

1.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建筑类、建筑设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

3.具有安全管理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4.港口集团系统内的人员优先;

5.工作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四)业务能力要求:

1.负责项目有关的安全环保相关的设施、设备采购工作;

2.负责安全环保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完善和落实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项目现场的各类安全环保相关检查工作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3.负责开展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分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安全环保有关的会议、函件、联系单签发、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各类安全材料;

5.负责安全环保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渠道

本次招聘公告信息将在港口集团官网、港航公司官网、海峡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报名。报名应提交材料:最新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应的资质证明,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港口集团系统内的员工,应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报名由罗屿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受理,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838643115@qq.com,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8659463041。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0日(各批次报名人员均认定有效)。

(三)资格审核

分公司综合办汇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简历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其参与选拔测试环节。

(四)选拔测试

1.开考条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方可开考;同一招聘岗位连续两次未达1:3比例的,则直接组织报名人员开考。(若两次符合条件的累计报名人数仍不足1:3比例时,以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进入考察及体检环节为开考标准)。

2.选拔测试包括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依据笔试、面试两项成绩(各占50%)得出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应包括需求岗位职责、相关专业知识及必备职业素养等方面,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60分钟。

4.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按所有考官评分的简单算术平均分予以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选拔测试情况,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由分公司招聘工作小组择优确定人选)。若该岗位人员达不到招聘要求,本次招聘可空缺。

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及体检工作,考察包括政审、查阅个人档案等相关环节,个人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名单要在港口集团、港航公司官网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应聘者或其他人员认为公示人员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招聘工作小组反映,由综合办公室处理。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选。由综合办公室发出《录用通知书》明确告知办理入职手续有效期。逾期行为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用工合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在用工合同试用期间发生违纪违规、工作严重失误或德才明显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相适应等情形的,可即行终止劳动关系。

(八)正式录用

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员工。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照省港航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港发人资[2024]71号)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工作人员、报名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落实回避制度。

(二)报名人员应遵守公司的招聘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涉及隐瞒不符合招聘纪律要求信息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家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在福建省港口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工作的,应在应聘阶段如实告知。

(四)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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