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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吉林通化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人公告

2025-07-07 14:53来源:集安市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0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安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此次招聘人员履行消防执勤职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6.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通化地区户口,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裸眼视力在1、0以上(原消防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和参加过消防工作经历者,报名不受上述限制,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工作时间

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实行“工四休二”制度,驻队执勤四天休息两天,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7日--7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集安市云水路9998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体检报告(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退伍证、毕业证、部队服役期间所获得荣誉和奖项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一周内由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查询系统出具的纸质版个人征信报告,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2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集安市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1正反面打印)。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体能测试

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竞聘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100米跑。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每个科目占20分,分为五级,按考核成绩对应的级别得分。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详见《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总成绩计算

按照技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疑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与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集安市人社局备案。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由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集中封闭培训一个月,正式聘用上岗。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救援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集安市人社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相关规定续签或解聘手续。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险、医疗保险)。试用期过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险、医疗保险)(“五险”个人代扣代缴部分由单位承担)。

(二)其它待遇

1.集安市消防大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被装、体检标准;

2.婚丧、护理和年休假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具体解释以《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关注信息网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面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此公告由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报名咨询电话:13944530960

附件1: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体能考核标准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7月4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安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此次招聘人员履行消防执勤职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6.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通化地区户口,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裸眼视力在1、0以上(原消防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和参加过消防工作经历者,报名不受上述限制,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工作时间

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实行“工四休二”制度,驻队执勤四天休息两天,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7日--7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集安市云水路9998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体检报告(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退伍证、毕业证、部队服役期间所获得荣誉和奖项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一周内由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查询系统出具的纸质版个人征信报告,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2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集安市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1正反面打印)。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体能测试

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竞聘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100米跑。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每个科目占20分,分为五级,按考核成绩对应的级别得分。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详见《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总成绩计算

按照技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疑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与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集安市人社局备案。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由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集中封闭培训一个月,正式聘用上岗。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救援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集安市人社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相关规定续签或解聘手续。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险、医疗保险)。试用期过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险、医疗保险)(“五险”个人代扣代缴部分由单位承担)。

(二)其它待遇

1.集安市消防大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被装、体检标准;

2.婚丧、护理和年休假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具体解释以《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关注信息网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面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此公告由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报名咨询电话:13944530960

附件1: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体能考核标准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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