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5-07-07 14:41来源:丰台人社
共招3人。
07月07日
7月10日—7月14日
待发布
待发布
另行通知
待发布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辅助性业务工作力量,依据《丰台区街道(镇)公开招聘协管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东高地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公益性)3人。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公益性协管员
需为经认定的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以下五类之一):
1.女性40-50周岁(1975年7月1日至1985年6月30日出生),男性50-60周岁(1965年7月1日至1975年6月30日出生);
2.残疾人员;
3.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现役军人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连续中断缴纳保险费1年以上)。
(二)其他条件
1.公益性协管员北京市丰台区城镇户籍;
2.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3.无党纪、政务处分未解除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的情况,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接受调查的情形;
4.品行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身体可视部分无纹身;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7.本次招聘实行统招统分,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服从街道城市协管员队伍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
三、工作职责
公益性协管员工作职责
1.城市管理岗:协助街道做好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社会服务岗:协助街道做好党群、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社会服务相关工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治安岗:协助街道做好平安建设等综合治安相关工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0日(周四)— 7月14日(周一),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地点
东高地街道市民活动中心(详细地址:东高地街道办事处东侧平房,联系电话:68198534),需现场报名。
(三)所需材料
1.填报完整的《东高地街道招聘城市协管员(公益性)报名表》(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同印一张A4纸);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同印一张A4纸);
4.近期同版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党员提供);
6.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1.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
2.成绩在“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职通丰台-找工作-协管员招聘)公示。
(五)考察与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街道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及无犯罪记录材料,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经街道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
1.街道将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职通丰台-找工作-协管员招聘)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劳动合同签订
按照岗位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公益性协管员与东高地街道市民活动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3年,续签合同按相关文件执行,合同到期后终止,无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发放
公益性协管员工资由市民活动中心负责发放,按照《丰台区街道(镇)协管员薪酬待遇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相关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及时关注“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职通丰台-找工作-协管员招聘)公告,并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公告以及微信公众号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试、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4.考生应服从招录单位的工作安排,不服从的不予招录。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4日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辅助性业务工作力量,依据《丰台区街道(镇)公开招聘协管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东高地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公益性)3人。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公益性协管员
需为经认定的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以下五类之一):
1.女性40-50周岁(1975年7月1日至1985年6月30日出生),男性50-60周岁(1965年7月1日至1975年6月30日出生);
2.残疾人员;
3.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现役军人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连续中断缴纳保险费1年以上)。
(二)其他条件
1.公益性协管员北京市丰台区城镇户籍;
2.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3.无党纪、政务处分未解除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的情况,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接受调查的情形;
4.品行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身体可视部分无纹身;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7.本次招聘实行统招统分,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服从街道城市协管员队伍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
三、工作职责
公益性协管员工作职责
1.城市管理岗:协助街道做好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社会服务岗:协助街道做好党群、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社会服务相关工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治安岗:协助街道做好平安建设等综合治安相关工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0日(周四)— 7月14日(周一),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地点
东高地街道市民活动中心(详细地址:东高地街道办事处东侧平房,联系电话:68198534),需现场报名。
(三)所需材料
1.填报完整的《东高地街道招聘城市协管员(公益性)报名表》(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同印一张A4纸);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同印一张A4纸);
4.近期同版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党员提供);
6.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1.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
2.成绩在“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职通丰台-找工作-协管员招聘)公示。
(五)考察与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街道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及无犯罪记录材料,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经街道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
1.街道将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职通丰台-找工作-协管员招聘)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劳动合同签订
按照岗位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公益性协管员与东高地街道市民活动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3年,续签合同按相关文件执行,合同到期后终止,无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发放
公益性协管员工资由市民活动中心负责发放,按照《丰台区街道(镇)协管员薪酬待遇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相关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及时关注“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职通丰台-找工作-协管员招聘)公告,并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公告以及微信公众号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试、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4.考生应服从招录单位的工作安排,不服从的不予招录。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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