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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首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45人公告

2025-06-26 16:28来源: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共2个职位,招45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26日

  • 2

    报名时间

    6月26日至7月4日17时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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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政府专职消防员 北京 35 职位详情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政府专职消防员 北京 10 职位详情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说明

(一)灭火救援岗位35名;

(二)执勤车辆驾驶岗位10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四)报考灭火救援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6月26日至2007年6月25日之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199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岗位,须持有A1、A2或B2 有效驾驶证,并具有2年及以上驾龄,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6月26日至2005年6月25日之间;

(五)报考灭火救援岗位和执勤车辆驾驶岗位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人数、岗位说明、资格条件、工作地点等,详见附件《招录计划和岗位说明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7月4日17时。报名网址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网址http://bj.119.gov.cn)”通知公告专栏,查询浏览招录信息。应聘人员查看公告后,点击“我要报名”,使用本人常用手机号注册后报名。

按系统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图片,其中证件照片为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必须为红、蓝、白单色,PNG、JPG或JPEG格式,大小100k-500k,像素358×441)。

报名时,报名界面设有相应岗位栏,请做好应聘意向岗位选择。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开展。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届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报名表》并打印1份,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大专及以上人员提供)、退伍证、驾驶证、征信报告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年龄放宽至26周岁报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

3.个人1寸免冠照片2张。

四、招录考核

招录考核具体安排,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发布并组织实施,详细信息查询地址请登录:“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网址http://bj.119.gov.cn)”,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参考人员及有关要求以网上通知为准。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驾驶员)、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等。

(一)体能测试。按照《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

(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岗位人员是否具备驾驶员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能力。技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四)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根据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同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政治考核。

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要求的合格条件,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上述项目中,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人员录用

(一)成绩核算。灭火救援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执勤车辆驾驶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成绩×40%+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20%。

(二)公示。综合成绩分岗位排名,结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分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未入围的合格人员,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数量分类纳入待补录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根据公示情况,按招录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四)入职培训。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实施,一般为3个月,具体人员和相关工作安排,届时以相关通知为准。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六、特别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实施,信息发布以总队官方网站发布为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招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成绩进行排名。请应聘者本人切勿听信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承诺的“内部关系、保证录用”等虚假宣传,切莫上当受骗,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如有可疑情况请致电报名电话咨询。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能技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招录网站有关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应聘人员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六)执勤车辆驾驶岗位招录人数如未达到上限,剩余岗位额度调整补充至灭火救援岗位招录额度。

(七)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试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试时注意安全。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对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慎重选择或适度掌握,否则,引起不良后果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八)报名咨询电话:(010)82215776,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和岗位说明一览表

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有关问题解答

我要报名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6月26日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说明

(一)灭火救援岗位35名;

(二)执勤车辆驾驶岗位10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四)报考灭火救援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6月26日至2007年6月25日之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199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岗位,须持有A1、A2或B2 有效驾驶证,并具有2年及以上驾龄,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6月26日至2005年6月25日之间;

(五)报考灭火救援岗位和执勤车辆驾驶岗位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人数、岗位说明、资格条件、工作地点等,详见附件《招录计划和岗位说明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7月4日17时。报名网址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网址http://bj.119.gov.cn)”通知公告专栏,查询浏览招录信息。应聘人员查看公告后,点击“我要报名”,使用本人常用手机号注册后报名。

按系统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图片,其中证件照片为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必须为红、蓝、白单色,PNG、JPG或JPEG格式,大小100k-500k,像素358×441)。

报名时,报名界面设有相应岗位栏,请做好应聘意向岗位选择。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开展。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届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报名表》并打印1份,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大专及以上人员提供)、退伍证、驾驶证、征信报告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年龄放宽至26周岁报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

3.个人1寸免冠照片2张。

四、招录考核

招录考核具体安排,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发布并组织实施,详细信息查询地址请登录:“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网址http://bj.119.gov.cn)”,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参考人员及有关要求以网上通知为准。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驾驶员)、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等。

(一)体能测试。按照《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

(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岗位人员是否具备驾驶员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能力。技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四)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根据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同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政治考核。

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要求的合格条件,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上述项目中,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人员录用

(一)成绩核算。灭火救援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执勤车辆驾驶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成绩×40%+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20%。

(二)公示。综合成绩分岗位排名,结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分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未入围的合格人员,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数量分类纳入待补录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根据公示情况,按招录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四)入职培训。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实施,一般为3个月,具体人员和相关工作安排,届时以相关通知为准。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六、特别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实施,信息发布以总队官方网站发布为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招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成绩进行排名。请应聘者本人切勿听信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承诺的“内部关系、保证录用”等虚假宣传,切莫上当受骗,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如有可疑情况请致电报名电话咨询。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能技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招录网站有关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应聘人员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六)执勤车辆驾驶岗位招录人数如未达到上限,剩余岗位额度调整补充至灭火救援岗位招录额度。

(七)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试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试时注意安全。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对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慎重选择或适度掌握,否则,引起不良后果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八)报名咨询电话:(010)82215776,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和岗位说明一览表

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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