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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甘肃张掖山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公告

2025-05-22 14:51来源:山丹公安

共招10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数量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山丹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2.具有山丹户籍或山丹生源;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山丹户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5月21日至2007年5月21日期间出生);

5.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得低于4.8(含4.8),无红绿色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或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军人和公安类院校毕业生;7.符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处罚的;2.曾因涉黄、涉赌、涉毒及酒(醉)驾受到处罚的;3.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4.曾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本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个人征信不良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山丹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及后续通知。

(二)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5天。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大楼西侧信访办公室。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或委托他人等其他方式报名。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山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征信记录;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约就业单位的,考察合格后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报名。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汉语作答、试卷满分100,时间12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内容以公安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为主。2.笔试成绩按所在岗位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和公示。

(五)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报考岗位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 。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进行招聘岗位调整。体能测评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评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管理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的规定和标准进行。凡测评中有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均取消应聘资格。

1.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 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2.测评标准

点击查看详情

(六)面试1.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进行招聘岗位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如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3.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七)成绩核算及公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 (八)体检和政审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缺额或工作中发现不符合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同时对考生毕业证原件进行审查。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根据体检、政审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分别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四、聘用管理1.培训合格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拟聘用期为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试用期人员工资按照《山丹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警务辅助人员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3.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或年内考评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有关事项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报考岗位人员缺额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进行招聘岗位调整,在不限专业的人员中聘用。

4.本次招聘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主命题,不指定测试范围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成绩一年内有效,县公安局可按照成绩,按程序补充急需紧缺人员。六、招聘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山丹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县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报名咨询电话:0936-5919009监督电话:0936-2721234(县人社局)0936-5919004(县公安局纪委)

附件:1.《山丹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

2.《山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丹县公安局

2025年5月21日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数量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山丹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2.具有山丹户籍或山丹生源;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山丹户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5月21日至2007年5月21日期间出生);

5.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得低于4.8(含4.8),无红绿色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或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军人和公安类院校毕业生;7.符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处罚的;2.曾因涉黄、涉赌、涉毒及酒(醉)驾受到处罚的;3.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4.曾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本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个人征信不良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山丹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及后续通知。

(二)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5天。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大楼西侧信访办公室。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或委托他人等其他方式报名。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山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征信记录;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约就业单位的,考察合格后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报名。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汉语作答、试卷满分100,时间12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内容以公安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为主。2.笔试成绩按所在岗位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和公示。

(五)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报考岗位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 。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进行招聘岗位调整。体能测评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评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管理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的规定和标准进行。凡测评中有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均取消应聘资格。

1.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 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2.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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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1.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进行招聘岗位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如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3.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七)成绩核算及公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 (八)体检和政审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缺额或工作中发现不符合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同时对考生毕业证原件进行审查。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根据体检、政审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分别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四、聘用管理1.培训合格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拟聘用期为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试用期人员工资按照《山丹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警务辅助人员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3.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或年内考评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有关事项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报考岗位人员缺额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进行招聘岗位调整,在不限专业的人员中聘用。

4.本次招聘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主命题,不指定测试范围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成绩一年内有效,县公安局可按照成绩,按程序补充急需紧缺人员。六、招聘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山丹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县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报名咨询电话:0936-5919009监督电话:0936-2721234(县人社局)0936-5919004(县公安局纪委)

附件:1.《山丹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

2.《山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丹县公安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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